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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2015年度工作绩效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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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2-10 15:52:3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3302件,办结305752件,同比分别上升21.22%、18.18%。没有发生一起因审判执行不当而影响广西社会稳定或经济发展的事件,为维护广西社会和谐稳定、保障边疆巩固安宁、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11月先后有23个集体、70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我院司法警察总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级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司法警察农恒生被评为广西第二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入选中央文明办评选的“中国好人榜”并被授予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司法警察滕召春被授予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法官韦晓云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梧州市岑溪市人民法院、百色市田林县人民法院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根本性提升,特别是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仅用九个多月时间即建成投入使用,极大提升广西法院信息化管理水平。今年8月下旬,最高法院在南宁召开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现场会,推广广西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进经验。9月14日-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北京、河南、山西、吉林、内蒙古、贵州等6省区市的17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视察广西法院工作。代表们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广西法院工作,一致认为,广西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中探索边疆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新路子,取得很好的成效,亮点多、措施实、效果好,特别是广西法院强化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探索解决执行难、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推进阳光司法、信息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1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亲临“中心”视察,看望慰问干警,并在“中心”召开广西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孟建柱书记充分肯定广西法院工作,指出:“广西高院的工作还是很有特点,你们是最高人民法院多项重要改革的试点单位。特别是刚才看了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和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应该说还是很通畅的,信息平台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应该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包括阳光司法等等都很有特点”,“看了信息化的演示,非常不错。我走了那么多地方,真正的为信息化中心建设一栋大楼的也就是广西了”,给我们极大鼓舞。

        2015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公正廉洁司法,狠抓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队伍。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处级以上干部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法治定力,坚定法治信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具体审判执行工作中,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全员大培训, 1-11月,先后举办立案信访培训班、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基层法院副院长培训班等各类业务培训17期、集中培训9620人次,切实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等能力。深入开展“五项竞赛”(调解质量、结案均衡度、办案标兵、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竞赛)、争创“五个一百”(百名办案标兵、百名优秀书记员、百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百个精品案件、百份优秀裁判文书)和示范庭审评比等活动,提升法官业务技能。

三是强化司法廉洁今年6月至7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西法院开展第二轮司法巡查。我院以此为契机,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六难三案”和法院“四风”突出问题。坚持用邹碧华、莫振高等先进典型事迹和广西革命老区红色教育资源强化正面引导;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在全区通报10起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引以为戒,从严律已,秉公用权。设立违法违纪举报网站,健全审务督查、廉政监察员、执法监督员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错案问责、随案廉政监督卡等反腐倡廉制度;对近年来存在问题较多的5个中院的院长和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坚持“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1-11月全区法院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8件18人。

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面对案件持续攀升的严峻形势,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加强科学研判,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放松,为广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情况、新动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恐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跨国境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1-11月,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6883件,办结31111件。妥善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苏宏波等31人重大涉黑犯罪案件、李如雄等24人涉黑案件等,广西“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九名,最高人民法院在广西北海召开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推介广西经验;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1-11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534件6209人,开展“6.26”集中公开宣判毒品案件专项行动,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327件405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49件,判处罪犯751人;9月28日,组织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起走私冻品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审理的走私冻品犯罪情况,有效震慑了走私冻品犯罪活动。广西大要案审理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今年7月公开开庭审理的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组高度评价为“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应该认真总结提炼,为大要案审理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是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区各级法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因案施策,妥善审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企业改制、融资开发等纠纷案件。加强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250505件,同比上升21.43%,结案187026件,同比上升17.09%,盘活融通涉诉资金573.82亿元,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依法一审审结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涉诉标的达3亿多元,案件上诉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二审审理维持原判,该案也是巡回法庭成立后开庭审理的第一案,一审判案质量得到巡回法庭的充分肯定,体现了自治区高级法院良好的司法能力。

三是和谐化解行政纠纷,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审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化解行政纠纷。1-11月份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622件,审结4859件,同比分别上升55.93%、35.05%。大力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柳州、玉林、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副市长出庭参加诉讼,提高行政纠纷的实质化解水平。发布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就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推行国家赔偿案件公开质证制度,健全司法赔偿联动机制建设,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我院先后与28个行政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涵盖交通事故、医疗、保险等多个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网络,积极支持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开辟了齐抓共管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新路子。如在全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通过与公安交警、保险等部门通力配合,开展“五位一体”(法院、公安、司法、检察、保险)、“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每年全区发生的20多万起交通事故纠纷,绝大多数化解在诉前,只有15%左右进入诉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实施涉外海事精品战略,优化投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北部湾海洋经济和西江黄金水道建设法律问题调研,实施海事海商案件精品战略,设立涉东盟国家案件专业合议庭,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1-11月,全区各级法院共受理海事海商案件468件,审结319件,同比分别上升13.87%、36.32%。北海海事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2100多万元,涉及俄罗斯、乌克兰、马绍尔群岛等国家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获得中外当事人的一致称赞。今年8月,全国海事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广西召开。

三、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全区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民生案件特点规律,完善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绿色通道”,依法公正审理农村土地、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住房买卖等涉民生案件132420件,审结103350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设立专门审判庭负责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去年以来我院与自治区食安办等部门出台意见建立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贡献。召开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民生犯罪新闻发布会,公布危害民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全区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4128件,执行到位金额1.65亿元,得到人民群众好评。推行司法便民40条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便民利民诉讼网络建设,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刑事被害人、涉诉信访人救助机制,出台《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法(试行)》,1-11月共缓减免交诉讼费达5862.52万元。与自治区妇联建立联动机制,依托全区各级法院设立的365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覆盖全区并延伸至基层法庭的四级维权网络,建岗以来审结相关案件19.44万件,有效维护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益,得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批示肯定。积极探索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出台《关于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实行诉访分离办法》,实行院庭领导轮流值班接访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制度,坚持远程视频接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判后回访等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新机制,妥善化解一大批进京赴邕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案件,2010年以来连续5年保持全国涉诉进京访最少的省区之一。

四、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构建司法公开机制

全区各级法院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着力构建多渠道、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公开工作新格局。

一是力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自治区高级法院。定法院%%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强自治区高级法院以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七个试点高院为契机,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开放动态、透明便捷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广西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自2014年4月11日正式运行以来,录入案件110多万件,发布案件信息53万多件,裁判文书30万余份,开庭公告57万多份,提供查询服务53万多次,五类限制执行人员信息3万多条,此外还提供诉讼指南、指导性参考性案例、鉴定评估审计机构、网上预立案申请、在线咨询等信息服务,网站点击量达162万多次。截至2015年11月15日,广西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319898份,比去年(111326份)增长近1187.35%。全区各级法院对涉诉财产实行网络联合拍卖,拍卖的信息及过程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截至今年10月底,已成功拍卖涉诉标的4198个,累计金额88.49亿元。全区各级法院丰富和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庭审网络直播、落实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告知制度、深入开展案件“阳光评议”等,司法透明度不断提高。广西法院推进“阳光司法”保障司法公正经验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蓝皮书,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入选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公布的《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报告指数(2014)》中,北海海事法院司法透明度位列全国海事法院第二名。

二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全方位公开法院信息。全区各级法院把设立官方微博、微信两微”平台作为自媒体时代司法公开和法制宣传的重要渠道,主动发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正确引导舆论。全区法院建成科技法庭631个,开通官方微博288个、官方微信86个。自治区高级法院官方微博“八桂法苑”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奖”;河池市中级法院官方微信“河池中院”在“全国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周排行榜”中,长期位居全国法院前10名。

三是开展巡回审判,全面落实庭审公开。针对我区山高路遥、交通不便,民族群众居住分散的情况,全区各级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村庄农舍、田间地头、社区里弄,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村解决纠纷。如百色市凌云县法院利用圩日或集市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实行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审判、就地回访、就地接访,寓教于审,以案释法,把判后答疑与普法宣传活动有效结合起来,近几年共巡回审判1100多次,3万多群众参加或旁听庭审,90%以上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全区各级法院紧密结合广西实际,紧紧围绕制约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努力建设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我院在抓好最高法院部署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五项改革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广西法院今年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法院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形成调研报告和改革初步方案,选定南宁、百色市中院和上林、田东、南宁市江南区共5个法院作为试点单位上报中央审批,目前相关改革工作正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是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作为全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首批两个试点单位之一,自治区高级法院坚持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突破口,采取措施强力推进,不断完善“党委政法委领导、各联动部门参与、人民法院依法主办”的执行工作“广西模式”。目前已建成信息查询、远程视频指挥等六大系统,与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等30多个部门和20家商业银行、39家村镇银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努力打造“机构全建立、网络全覆盖、部门全联动、监管全留痕、执行全天候、公开全过程”的24小时在线网上执行局。截至今年11月,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共向联动单位发送查询请求368万多条,收到反馈信息330万多条,解决案件10万件,涉及被执行人15万人,查询到资金208亿元、车辆4.9万辆。利用各种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7万名,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3.17万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入境、贷款、置产、投资、招投标等信用惩戒措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让“老赖”无处可逃,促使441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主动履行率达到13%。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421件,同比上升40.46%,执结56399件,同比增长47.97%,执结标的225.64多亿元,同比增长135.38%。执行工作一年比一年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对执行问题的反映明显减少,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是积极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为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立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调整充实立案窗口工作力量,有效保证了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进展顺利、开局良好。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个月,全区法院共登记立案27665件,当场立案23598件,当场立案率91.6%,高于全国平均当场登记立案率1.6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立案难”得到有效破解。

四是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崇左市中院、大新县、上思县、桂林市七星区、百色市右江区等5个法院为试点。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积极指导下,目前,5个试点单位已完成523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宣誓等工作,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有序推进。11月10日,中央改革办常务副主任穆虹率督察组到广西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深化执行机制改革。2015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广西由此成为全国法院开展此项改革试点的两个省区之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8月4日自治区编办正式批准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审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机构调整的方案。8月14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三级法院视频会议,对全区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力争通过改革实现执行工作权责更加明晰、管理更加规范、执行更有威慑、指挥更加高效。

六、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区法院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今年9月我院专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结对联络,认真落实《关于定向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关于向代表、委员短信通报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分级对口联络工作机制、重大事项短信通报,推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用信息化网络平台主动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及部署,1-11月向代表委员推送“法院工作速递”11期、1万5千多条。全区各级法院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视察法院、法院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阳光评议案件等监督活动。经自治区高级法院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 10月19日组织15个代表团67名自治区人大代表、10月22日组织33名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和广西执行指挥中心。代表们在高度肯定广西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12月10日,60名住桂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委员也莅临我院及南宁市城区法院视察指导,给予很高评价。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院将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维护稳定不松懈,深化改革不停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和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广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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