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9时许,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值班法警陈正康还是和往常一样的在法院内巡逻,当他巡至立案大厅里时,一部放在写字台上的手机引起了他的注意,由于当时大厅里办事的人员不多,未曾有人留意到是谁遗落的手机。随后,陈正康就主动将这件事汇报给了法警队领导。
法警队大队长覃智祥随即安排内勤法警调取了立案大厅当时的监控录像,在确认了失主的相貌特征后,很快便在民事审判庭门口找到了手机的失主,并在经过一番询问确认后将手机归还给了失主。
据了解,手机的失主姓覃,今天早上是来西乡塘法院办事的,由于一时疏忽大意,不慎将上个月新买的手机遗落在了立案大厅的写字台上。对于法警拾金不昧并积极寻找失主的行为,覃先生连声道谢:“都怪我自己太粗心了,今天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可就损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