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八点三十分,一起关于原告陆某起诉被告郭某的离婚案件在西乡塘法院民事一庭开庭。庭审历时两个多小时,于当日上午十一时许结束,双方当事人在下楼离开时于楼梯间发生了激烈争执,大吵大闹后便厮打在一起,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办公秩序。
巡逻法警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刻上前将撕扯中的两人拉开,同时用对讲机向大队领导汇报现场情况。随后,大队长覃智祥与教导员何树林及时赶到,并将怒气冲冲的陆某和郭某二人带回法警办公室进行开导。
“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你们两人之间有矛盾,那也不是不共戴天之仇,何必大打出手呢?既然决定了要分开,不如好聚好散,为彼此留一个平静的身影不是比撕破脸更好吗?”喝着法警端上的热茶,经过法警大队领导的一番开导,陆某和郭某之间的气氛终于渐渐缓和了下来。随后,由于女方郭某情绪较为低落,该院法警大队领导还派备勤法警将其送回家,充分确保了当事人的安全。
法律无情人有情,该院法警大队充满人情味的处置方法,不仅成功化解了一起有可能恶化的突发事件,也充分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