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份,我正式来到宾阳县法院上班,按照年轻人需要到法庭锻炼的惯例,我被分配到了武陵人民法庭担任书记员,到法庭一周的时间里,面对基层的工作,我感触颇深。
由于我是新人,庭里分配给我的任务很少且很简单。一周里,我送达了一次诉讼文书,参与了两次庭前离婚调解,作了三次庭审记录。虽然我是法学毕业,但是在进法院之前,我从事的是非法学行业的工作,所以一切对我来说都还是新的开始。
具体接触法院工作后,我发现原来办案是那么的繁琐。
首先是近年来,国家推行司法改革,推进网上阳光司法工作,一个案件从受理到审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要录入网上系统。步骤超过五十多次,而且不能出错,大大加大了法院的工作量,对每一个干警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严重挑战。
其次是,为实现办案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对每一个案件,法官都不能只是为了办案二办案,而是要实现案结事了,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敌对的关系。同时还要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上诉、申诉、上访和缠诉,以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如离婚案件,若男女双方同时到庭要求起诉离婚,则要在受理前进行调解,而不是一符合受理条件马上就生硬搬照法律。而是要从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出发,在详细了解一双或双方欲离婚的原因后,如果判断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尚有和好可能,则针对造成离婚的原因,从人性化角度提出或引导双方提出解决方案,对有过错的一方或双方进行批评教育,适时对双方进行相关法制宣传,尽最大努力挽救每一桩婚姻。如果没有和好可能,则制止双方的争吵,抚平双方的激烈情绪,针对实际,在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各退一步,协商解决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财产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对于一个新人来说,看到这些就已经头疼不已,完全不敢想象身边的法官们每一年都要审结那么多的案子。同时我也感觉到了自己知识的不足,以往学理论、读法条,只知其表达的意思,但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运用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我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运用自如。
我想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不断地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