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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法院:“执行处突尖兵”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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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汉柳 芦鑫  发布时间:2016-04-07 09:37:20 打印 字号: | |

  立足法院执行案件多,执行工作难,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出现阻挠、抗拒执行情况的工作实际,柳城县人民法院结合全区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司法警察执行中队,组建起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执行处突尖兵。司法警察执行中队干警充实到执行局队伍后将突出司法威慑,有效遏制抗拒执行行为,较好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该院通过对20名司法警察队员进行重新编队,从中挑选出6名理论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干警,成立司法警察执行中队,为保证全院执行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踏出了新的一步。司法警察执行中队采用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工作模式,日常参与到执行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被执行人的查找、询问、搜查、拘留、财物扣押以及处理执行现场的突发事件等。执行中队的管理、训练仍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确保技能训练和理论学习不掉队。为提高应急作战能力,增强威慑力,该院调配一辆执行指挥车,车上配备盾牌警棍、抓捕器、便携式伸缩梯、摄像机、急救包、灭火器等装备,确保能够现场处置紧急情况。

同时,执行中队成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确保随时拉得出完成执行任务。“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2016年除夕夜,在执行中队得知一长期躲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回家过年的信息,顾不得和家人一块吃年夜饭,迅即出击,将被执行人张某控制,最终责成张某履行9万元债务。当执行干警回到家时,已是猴年大年初一的凌晨。

司法警察执行中队成立4个月来,共参与执行5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30余人次,拘留被执行人26人次,执行到位款20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提升4.8个百分点,在解决“执行难”、有效遏制抗拒执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柳城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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