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6日上午召开的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总结表彰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决定,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7个先进集体、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覃耀进等5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梅在宣读自治区高级法院表彰决定时希望,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执行工作部门、执行工作人员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全面总结“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经验,积极探索执行工作创新机制,不断完善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和能力,加强领导,勇于担当,坚定信心,以“事不避难”的精神,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