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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法院“拔哥”流动法庭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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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明强、韦俊名   发布时间:2016-06-24 15:11:31 打印 字号: | |
“拔哥”流动法庭庭审现场.
  6月22日,东兰县人民法院举行“拔哥”流动法庭启动仪式,全院60多名干警参加。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家国作动员讲话,并宣布“拔哥”流动法庭正式启动。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黄克院长关于“山区巡回审判模式 信息化应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东兰法院紧密结合东兰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创建了“拔哥流动法庭”,打造符合老区特点的山区法院信息化司法。该院配齐方便携带的审判桌椅、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打印刻录等设备,为开展“拔哥”流动法庭提供强有力的科技设备保障。

    “拔哥”流动法庭正式启动后,将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上门立案、就地开庭、法制宣传等司法便民服务,进一步增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并通过对赡养、相邻、诚信、家庭暴力等典型案件的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增强农村居民法律意识。同时,东兰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满足基层群众尤其是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对法律的需求,助力精准扶贫攻坚工程。

    在启动仪式上,黄家国院长就如何开展好“拔哥”流动法庭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拔哥”流动法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要注重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拔哥”流动法庭的各项工作;三是要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延伸和扩展“拔哥”流动法庭的服务功能;四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表率。

    该院法官黄焕学代表全体“拔哥”流动法庭法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牢记使命,恪守法官职业准则,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努力做好“拔哥”流动法庭的审判及各项工作。

    启动仪式结束后,“拔哥”流动法庭法官驱车前往武篆镇林乐村,开庭审理一起婚姻无效纠纷案件。经审理查明,该案原告陈某宇的母亲与被告陈某明的母亲确系同胞姐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法不能结为夫妻,两人虽于2011年2月17日登记结婚,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法官当庭宣告原告陈某宇与被告陈某明婚姻无效,并组织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纠纷。庭审结束后,该院“拔哥”流动法庭法官与当地村委、当事人亲属及附近群众举行座谈会,对该案的法律适用及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解答。村民们对东兰法院上门开庭、普及法制教育的便民服务给予了一致好评。
来源:东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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