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各中院院长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政协副主席温卡华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要求,全区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四位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批示精神为指针,强化执行措施,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今年3月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发出的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号令,研究提出广西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有力开展,广西高院决定从5月6日至6月6日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重点完成1万件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好第一个战役。经过一个月集中攻坚,全区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4651件,完成预定目标的140.42%,标的到位金额达46.02亿元,打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第一枪,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政协副主席温卡华等四位领导相继对广西法院执行月活动取得的成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广西法院要周密部署,补齐执行短板,健全执行机制,加强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题,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黄克院长指出,四位领导在同一时段对广西法院执行工作分别作出批示,是对广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同时也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明确了任务。
黄克院长要求,全区法院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四位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实质,以批示精神为指针,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坚定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抓重点案件,抓关键环节,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序推进执行工作开展;要巩固发展“执行月”成果,充分利用成功经验,在年内有计划有组织再开展几次“执行月”活动,集中清理执行案件,不断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要结合全局高度和批示精神,制定好《“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促进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有效开展;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区内外主流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