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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 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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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昱钢   发布时间:2016-07-15 16:08:13 打印 字号: | |
  • 黄克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人民法庭工作新格局。
  • 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2016年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6月13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2016年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克要求,人民法庭工作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努力打造“职能明确、布局合理、审判公正、管理规范、队伍过硬、保障有力”的人民法庭工作格局,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黄克在会上阐述了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社会的窗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在我国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社会发展表现新趋势、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人民群众抱有新期待的形势下,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对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平安广西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6年6月,全区295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2446件,审结249278件,在案件数量急剧增大的情况下,大量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人民法庭化解,且大部分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全区各级法院还立足审判,以人民法庭为创新载体,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打造出了“旅游巡回法庭”、“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工业巡回法庭”等一大批司法服务阵地,进一步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司法改革的“试验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黄克要求,全区法院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形成“职能明确、布局合理、审判公正、管理规范、队伍过硬、保障有力”的人民法庭格局。同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方向、抓住重点、有的放矢的开展特色司法,不断创造和完善人民法庭服务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黄克强调,人民法庭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通过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丰富便民利民司法举措、全面拓宽司法公开渠道等,提升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对人民法庭工作的认同。要不断提高人民法庭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如根据审判实情和辖区特点,优化法庭区域布局和人员比例;针对法庭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管理,最大化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及时发现和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会议还就一批人民法庭的新建、恢复问题进行讨论,并调整了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林金文、戴红兵参加会议。
来源:广西高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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