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第八届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于7月13-14日在南宁召开。年会对表彰2014-2015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第二十五届、二十六届全区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克、副院长戴红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莫锦荣等领导为获奖者颁奖,莫锦荣宣读颁奖决定。
自治区高级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2014-2015年,全区各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难题,坚持调查研究先行的理念,探索人民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新路径,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调研任务,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了调查研究的基础性作用。在调研工作中,全区各级法院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调研机构,加大调研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畅通调研干部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大调研格局的优势,统筹协调,实施调研成果精品战略,全面提高调研工作能力水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同时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切实保证调研成果能够用于指导实践、发展理念、推动工作,有效促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表彰决定希望,获奖单位及课题组成员珍惜荣誉,发挥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深入践行“五个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继续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全面提升调研工作能力水平,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努力为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同时希望各级法院通过这次优秀调研成果评比表彰工作,增强进取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深化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实现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据悉,这次2014-2015年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共评出优秀调研成果特等奖2个,一等奖7个,二等奖 21个,三等奖39个,优秀奖 39个,同时评出调研工作组织先进奖 5名。全区法院系统第二十五届、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分别确定获奖论文141篇,从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