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强调,全区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开展。
黄克指出,两年来全国法院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改革共识逐渐凝聚,试点经验不断成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逐步形成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各试点法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6年是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攻坚之年,广西作为第三批试点单位,要充分借鉴试点法院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圆满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黄克还指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充分体现了中央政法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思维和担当精神。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也回应了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鼓舞士气,振奋人心,对夺取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胜利具有深远的影响和巨大地推动作用。
黄克强调,全区三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会议精神,明确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摸底调查,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并结合到北京、吉林、广东等法院考察学到的司法体制改革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步伐。各级法院要坚决落实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法委领导,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钉“钉子”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高院党组成员要分组深入各中院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察指导,确保改革成效落到实处。各级法院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做到改革进行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最大限度凝聚“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识,最大限度激发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同时,要加大对中央有关司法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的解读宣传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