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在被执行人于某回来了,恳请你们迅速出警执行。”李某匆忙地跑进桂岭法庭。
值班法警赶紧招呼于某坐下,并给他倒了一杯水,告知李某法官正在开庭,需耐心等待一下。
不一会儿,法官从审判庭走出来。李某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对法官说,“被执行人很难找见的,错过了这次机会下次就很难找到了,希望你们能马上过去。”
原来2014年1月10日,于某、朱某(夫妻关系)向李某借了9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交,约定月息1800元,承诺到2014年12月15日还清。借款到期后,于某夫妇只支付了一个月的利息。因此,李某把于某夫妇告到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于某夫妇连带偿还李某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于某夫妇没有履行义务,遂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依法向于某夫妇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但于某夫妇并未理睬。法院经过查询,发现于某夫妇没有存款,人也找不到,案件陷入困境。
“现在被执行人在哪里?距离法庭多远?”法官问道。
“被执行人现在在他家里,离法庭有3公里多。我一直都有留意他们的下落,今天总算是找到人了”。李某答到。
法官沉思了一下,虽然现在已是上午11时,且警车已出去执行别的任务了,但是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法官还是决定冒着炎炎烈日,率执行干警走路赶过去执行。
半个多小时后,法官一行终于来到于某家。于某看到满头大汗地执行干警们大吃一惊。法官首先向于某表明了身份和来意,让其进行申报财产,然后努力劝于某主动履行,并告知于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法官你看,别人还欠我的钱呢,我哪有钱还。”于某拿出一大堆借条出来,不以为然地说。
“如果别人钱你钱不还,你可以另行起诉。但这不是你拒绝执行的理由。”法官就事论事的跟其讲道理。
接着于某又以打电话借钱为由拖时间,认为法官到下班时间就可以糊弄过去。法官看到于某毫无履行义务的诚意,准备扣押于某的小车,但被于某以车子是他的面子为由拒绝交出车钥匙。
“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义务,你还建房子买车子,这个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法官严肃地于某说。
但是于某还是不主动配合。此时,法官发现陆续有人来到于某家。为防范闲杂人员太多出现意外,法官便将于某带回法庭继续做工作。
“如果你再不配合我们执行,法院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同时可以强制扣押车辆。” 法官向于某下最后通牒。
于某一听到要被拘留,知道法官这次是认真的,开始发慌了,于是主动交出了车钥匙,并现场履行了5000元部分执行款,余款做了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