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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拥建全票当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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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 黄高森  发布时间:2016-10-19 09:56:24 打印 字号: | |
  • 玉林市中级法院新院长刘拥建向宪法宣誓。
  • 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0月14日召开。
  10月14日上午,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选举刘拥建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随后举行的宣誓仪式上,刘拥建院长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进行宪法宣誓。

    刘拥建,男,1966年6月生,汉族,广西资源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2016年6月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来源:玉林市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黄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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