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全区法院组织召开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通报全区法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的工作也提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林金文指出,近两年来,全区法院不断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对职务犯罪依法从严惩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得到正确实施,加强对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横向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惩治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犯罪。尤其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区法院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112件1501人。其中审理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审结2件2人;审理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审结16件16人;审理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76件281人,审结257件264人。同时还审理一批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窝案、一批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批行贿犯罪案件。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并通过审判职务犯罪案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林金文分析提出,全区法院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职务犯罪案件管理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横向、纵向沟通协调不够紧密,涉案款物审理、处置不规范,对《贪污贿赂解释》的理解和把握仍需加强等。
对今后的工作,林金文要求,全区法院要坚持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效果协调统一,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要把握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量刑,要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两高”《贪污贿赂解释》,要认真抓好中办发[2015]10号文的落实,要抓好年底前职务犯罪案件情理工作等。
刑二庭庭长洪彪传达了全国法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