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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被拘竟索误工费 拒赔药费老赖再入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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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林林  发布时间:2016-11-08 10:52: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历时近两年的身体权纠纷案,为申请人匡某追回了经济损失8000多元。那坡县城厢镇某村的村民姚某和匡某是同屯村民。 2014年4月,姚某和匡某因林地纠纷发生冲突,匡某被姚某打伤住院,姚某因此被那坡县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五日处罚。匡某住院期间共计花费医疗等费用8700元,因姚某和匡某双方对医疗费赔付达不成一致意见,匡某将姚某诉至那坡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令姚某在十日内赔偿匡某医疗等费用8700元。判决生效后,姚某拒绝履行赔付义务,反将匡某诉至法院。姚某认为匡某与自己发生冲突,造成自己被公安机关拘留十五日,在拘留期间自己家的田地错过了最佳种植时间,所以要求法院判令匡某支付自己被拘留十五天的务工损失和家中稻谷误种损失费。那坡县人民法院接到姚某的诉求后,认为姚某被拘留是因为自己的违法而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应由他人承担,遂依法驳回了姚某的诉讼请求。

因姚某一直不赔偿匡某的医疗损失,匡某依法申请那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姚某家中开展工作,姚某均表示不会赔偿一分钱,除非匡某先赔偿他被拘留的损失或者法院也拘留匡某十五天。2016年1月,那坡法院依法查询到姚某有1600元存款在某银行,即迅速对其存款进行了依法扣划。之后,姚某彻底与法院玩起了失踪,拒绝履行剩余的赔偿义务。

2016年以来,那坡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争取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相关要求,集中警力、依靠科技、充分发挥各项执行举措,超常规开展执行工作,重拳打击“老赖”。在全市的统一部署下,那坡法院执行干警和法警凌晨5点就在院部进行集中,带齐装备、手续登车前往姚某家中。早上6点20分执行干警和法警将正在准备外出做工的姚某挡获,依法对姚某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并将姚某押送至公安拘留所收押。姚某被拘留的第二天早上,其家属就到法院主动缴纳了剩余的赔偿金,经提审姚某也表示了悔过。至此,本案得以顺利执结。糊涂的姚某违反了相关法律两入高墙,实在是不应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那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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