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6日,广西陆川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行凶歹徒是傅明生1994年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因离婚纠纷一案对傅明生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心理。广西法官协会对傅明生法官的遇害表示深切的哀悼!对受害法官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这种残忍、野蛮的行径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强烈要求对行凶歹徒依法予以严惩!
傅明生同志,1953年出生,2017年1月26日在家中遇害被杀,终年64岁。傅法官一生心怀法治梦想,崇敬法官职业,以深厚的理论基础,娴熟的专业技能,高尚的职业操守和一心为民的深厚情怀,坚持35年如一日,坚守法院工作,审判的案件近900件,让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温暖,赢得了当地百姓的尊重和信任。他为法院事业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忠心耿耿,兢兢业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做好审判工作,把个人奋斗融入到中华民族伟大的司法事业之中,充分展现了一名基层法官对法院事业的执着和坚守。
2017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实施办法”对广大法官是极大的鼓舞,也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创造了更加详细的制度保障。
傅明生法官虽然不幸罹难,但法治不会向暴力屈服。邪恶不压正义,法治不畏暴力,相信任何形式的阻扰和报复丝毫动摇不了法官们秉公执法、依法办案的信心和决心,法律和正义的利剑最终会斩除邪恶,歹徒终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我们再次对傅明生法官的遇害表示最深切哀悼!傅明生法官虽然不幸殉职,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大旗不会倒下,无数法官会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做好平凡而伟大的“燃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