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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四举措为老年人维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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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桂芳  发布时间:2017-06-26 15:58:0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涉老案件数也随之增多。2016年以来,平乐法院共受理涉老案件137件,结案121件,结案率88%,调解率72%。该院立足审判职能发挥,积极为老年人维权提供快捷简便的特色服务,及时有效为老年人排难解忧。具体举措如下:

  强化便民举措,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立案时提供“一站式”服务,免费发放“诉讼须知和举证须知”,对年迈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帮助代写诉状,代办立案手续,做到接待热情,有问必答,提供简便快捷的立案服务。实行便民立案,采取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方式服务行动不便的老人,保障诉权实现。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老年人所在村、屯,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方便老年人诉讼。2016年至今,共针对涉老案件开展巡回审判59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案件调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谐。该院涉老案件大多是关于赡养权纠纷、邻里纠纷、所有权确认、健康权纠纷等方面矛盾纠纷的特点,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全面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在化解当事人怨气上花心思、下功夫,有效化解矛盾,维护邻里关系,保障家庭和谐。同时,拓宽调解渠道,积极邀请社区、村干部协同调解,摸清矛盾根源,采取以情感人、以法教化的调解方法,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谐。2016年以来,对137件涉老案件调解结案,调解率72%。

  落实司法救助,公正与温暖携手同行。针对老年人经济能力不强的问题,对缴纳诉讼费确实有困难的老人,依照规定及时提供“缓、减、免”交诉讼费司法救助,尽力降低老年人的诉讼成本,让公正与温暖携手同行。同时,加强案件回访工作,巩固涉老案件审判效果,防止纠纷反弹。2016年以来,共为24名老人减免诉讼费8.4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对20件涉老案件进行了回访,为16名老人处理了案件后续问题,促进了案结事了。

  延伸审判职能,将涉老诉讼重心下移。该院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司法局、各乡镇、各社区形成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共同构筑老年维权新战线。近年来,该院定期向各乡镇、街道(社区)发出涉老维权工作的司法建议,并与司法局等部门在广场联合举办宣讲会和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单等活动,切实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2016年以来,该院发放宣传单共计3500余份。
责任编辑: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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