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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法院:打击金融领域犯罪 助力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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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玉婷 陆洋  发布时间:2017-06-29 17:11:08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各银行的借款质量不高,一些中小银行甚至存在严重的不良贷款问题。今年以来,骗取贷款案件在我院辖区内频发,一批骗取贷款案和违法发放贷款案起诉至我院,截至5月31日,我院共受理骗取贷款案件7件,审结5件,违法发放贷款案4件,审结4件,涉案总金额达4080万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对骗取贷款犯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的双向打击,充分发挥了刑法保护国家金融秩序的作用,震慑了社会上意图以虚假手段获取贷款的不法企业和个人。主要做法有:

  一是组成专门的合议庭审理。鉴于骗取贷款罪是新类型犯罪,且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我院组成了专门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展开专门研究。合议庭成员和其他刑庭法官多次进行案件讨论,查阅相关案例和司法解释,就定罪标准和量刑幅度进行了探讨。合议庭还对近期审理的骗取贷款案件进行总结,形成了对此类案件证明标准、证据要求和量刑幅度、量刑平衡等问题的审判经验。同时,专门合议庭审理还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为了能更加准确的适用法律,提高对新类型案件的把握,总结审判经验。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合议庭将骗取贷款系列案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由资深法官对案件进行分析,并就合议庭的意见进行探讨。专业法官会议发挥了其应有的成效,形成了处理骗取贷款犯罪案件的决议。

  三是对相关案件同步审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这一系列骗取贷款罪案件期间,还发现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可能存在与骗取贷款行为人相互勾结,里应外合,消极审查、甚至不予审查信贷材料,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这些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检察机关在起诉骗取贷款的案件时,也将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银行工作人员起诉至法院。考虑到骗取贷款行为和违法发放贷款行为具有对合性,从内外两个方面损害金融秩序,危害资金安全。为了彻底打击此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标本兼治,法院加快进度,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目前有4件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案件已全部审结。

  四是对相关案件集中宣判。陆某某和谢某某等四人以成立贷款公司的方式,由专人负责拉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并由专门团队伪造虚假项目合同和产权证书,同时勾结银行信贷人员,为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客户办理贷款发放。银行信贷人员黄某等违反贷款发放规定,在审核贷款材料时严重不负责,向使用假材料的人员发放贷款。5月25日,我院对骗取贷款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骗取贷款类案件的审理情况,震慑了贷款犯罪,维护了辖区金融秩序稳定。
责任编辑: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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