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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戴红兵副院长一行到北海海事法院督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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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丽莉 李丹 李丹 赵波  发布时间:2017-07-21 18:48:17 打印 字号: | |
会议全景
  7月20日上午,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戴红兵带领民二庭庭长蒋太仁、环境资源庭庭长覃子骅一行3人到北海海事法院督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举行了座谈会。北海海事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北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炳扬向戴红兵副院长一行汇报了该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主要汇报了该院工资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还对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在听取汇报后,戴红兵副院长充分肯定了北海海事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北海海事法院能够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充分结合海事法院作为专门法院自身具有的特点和特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良好成效。针对下一步工作,戴红兵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二要抓好司法改革责任落实,把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海事法院目前员额法官比较少,派出法庭员额法官还不够组成一个合议庭的情况下,要从全局统筹安排院本部和派出法庭的员额法官,进一步改进派出法庭和院本部的协调模式,实现统分结合。四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海事法院自身特色。针对海事法院受理案件比地方法院相对较少、海事法院案件比较专业化等特点,要继续坚持海事审判精品战略,走精品审判之路。对于分案制度,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类型相对单一,可以不用再细分每一个案件类型,要继续坚持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科学合理分配给每一位员额法官承办,不断丰富审判经验,努力把每一位员额法官培养成专家型法官。

  北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炳扬表示,将以本次督查为动力,坚决贯彻落实高院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坚定改革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克服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强化改革措施、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圆满完成司法改革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责任编辑: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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