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2017年全区法院年中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海龙就大力提高审判质效工作作了总结部署讲话。
今年以来,经过全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上半年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收案件持续增长。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分别增长10.79%、28.65%、31.35%、57.76%。二是结案数和结案率均全面提升。全区法院办结各类案件同比增加25828件,上升15%。全区法院结案率为60.11%,同比上升0.59个百分点。其中,结案率最高的是崇左市法院,为74.45%。三是“百日清案”活动成效显著。自5月10日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以来,截至7月20日,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89693件,占已结诉讼案件的52.01%。四是审判质效有所提升。14项审判质效主要指标中,除调解率外,有13项指标优于或处于合理区间值范围。截至7月中旬,全区法院各类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3.37%,同比增加9.23个百分点,进步明显。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9416件,同比增长13.88%,其中新收案件261469件,同比增长12.07%。已结案198016件,同比增长15%,结案率为60.11%,同比上升0.59个百分点。收结案情况总体呈现“新收、审结、未结、结案率”全面提升的态势。
黄海龙指出,全区各级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聚焦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院庭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发挥示范作用,全区各级法院要对照目标任务,分解任务清单,将办案任务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位法官,制定明确时间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清案任务。
黄海龙强调,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要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方式,既要放权到位,又要监督不缺位。以“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为目标,把审委会管理、院庭长管理、审管办管理、标准化管理、法官自我管理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形成管理监督合力,切实做到放权而不放任,提高服判息诉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