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北流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体法警学习了《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佩带使用枪支办法》。
会议由大队长凌春主持,对公务用枪的职能分工、配枪管理、储存保管、领取交还、训练考核、勤务保障等内容进行讲解分析,并详细讲解了使用枪支的适用范围,使用枪支的规范操作流程和应当注意的事项,确保法警会用善用枪支。接着,凌大队长组织全体法警对日常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讨论。
随后,凌大队长就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意识。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使用枪支行为受法律保护的理念,时刻牢记枪支管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在枪支管理上,严格执行枪弹分离、严格按照出入库流程登记,认真做好对公务用枪的维护和保养,落实专人负责枪支维护保养的工作,杜绝隐患。三是健全制度,完善台账。通过健全用枪管理制度,完善配带用枪法警和公务用枪管理的档案及台账,对枪支的领取和交还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