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在邕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罗殿龙、高级法院院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黄克向首届咨询委员会顾问、委员颁发了聘书并作重要讲话。
黄克指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是高级人民法院的决策咨询机构,也是高院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参谋,也是指导全区法院工作的高级智囊团。
黄克希望,咨询委员会顾问、委员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忠实推动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点部署,围绕全区法院中心工作,广泛开展调研和咨询活动,提出更多的有分量的意见建议,为高院党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推动全区法院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要充分发挥经验优势和资源优势,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黄克要求,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给予咨询委员会充分的信任,在重点工作的推进和重大问题的解决上要加强与咨询委员会沟通联系,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切实为咨询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咨询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咨询工作取得实效。
罗殿龙在讲话中指出,决策咨询工作是人民法院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咨询委员会是推动人民法院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人民法院过硬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广西率先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及时成立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工作机构,成为全国第六个成立咨询委员会的高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殿龙要求,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设立咨询委员会的重大意义,不断加强咨询委员会自身建设,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珍惜荣誉,不负重托,把咨询工作转化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积极建言献策,不断增强咨询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咨询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区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发挥好党组参谋助手和智囊团作用。
成立大会后,咨询委员会还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咨询委员会《章程》,研究下半年咨询委员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