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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再获最高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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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晓梅 王玉梅  发布时间:2017-09-06 18:28:2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在全国法院媒体全国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座谈会上,通报表扬了一批在司法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南宁市中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评为“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这是该院连续第二年获得该项荣誉。

  中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把该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因司法宣传成绩突出,2009年以来先后四次获得中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七次获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单项考评一等奖等荣誉。2017年,中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紧跟“互联网+”新形势,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加强主题策划和宣传平台建设,以树精品、扬亮点为重心,扩大传统媒体宣传网络,结合网络和自媒体平台创新法治传播形式,组织宣传报道我市法院各项审判机制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法院宣传传播格局,今年1-8月,中院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新闻网等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20余篇,扩大南宁法院“品牌”影响力。

  全市两级法院中,同时获得“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的还有青秀区法院、兴宁区法院、江南区法院、马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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