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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法警:“三举措”为“百日清案”活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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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炳烈  发布时间:2017-09-08 16:41:05 打印 字号: | |
  自今年6—8月全区法院开展“百日清案”活动以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举全市法院法警之力,以过硬的素质、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为清案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安全收官。

  一是统一思想,增强责任,严明纪律。根据全区和全市法院开展“百日清案”活动动员会精神,该支队立即组织召开两级警队领导会议,再次进行动员部署,统一全体法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以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精神以及以“快、严、实”的良好作风,集中精力投入到“百日清案”活动中去,坚决克服怕苦怕累和与己无关的思想,切实做到了“三个及时”和“三个不准”,即:及时召开动员会,认真进行部署;及时招回休假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及时进行工作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并做到不准因非特殊情况请公休假或事假;不准因私事而影响到全队工作;不准在非正课时间饮酒、酗酒而损害法警形象。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安全保障。在案多人少,任务繁重,警力分散,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想方设法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四清四到位”,即:工作思路清,解决问题到位;工作重点清,任务分工到位;工作目标清,责任落实到位。由于各级警队都成立了“百日清案”警务保障领导小组,警队领导和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心强,模范作用好,全体干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作风,加班加点,团结一致,尽心尽力为开展清案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安全保障。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统一调配。在活动中,两级警队加强与各业务庭之间的沟通,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了解掌握业务庭庭审动态以及风险防控情况,切实做到了警队与警队之间、警队与庭室之间、法警与法官之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任务。真正做到了“三个主动”和“三个统一”,即:警队把积极配合变为主动配合,提前进入情况;把等待任务变为主动受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根据活动的要求,不怕困难,主动承担重任。两级警队做到了统一调配警力、统一调整警务保障方案、统一形成和完善各种应急处突预案并进行了演练,为顺利完成“百日清案”任务作出了司法警察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责任编辑: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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