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长期以来,大化法院法警大队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不断推进法警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做到了领导最重视、警力最强大、装备最精良、经费有保障,充分有效发挥了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为法院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备保障。
2017年1月,随着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震惊广西的“3.16”宜州涉黑案件审理终于圆满结束。该案一审于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17日,大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河池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马振文、李苹峰等4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庭审时间长达19天。由于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涉案罪名多、社会影响大,庭审时间长、难度大,加上被告人分别羁押于河池、环江、都安、大化四地,押解、值庭及相关安全保卫任务十分艰巨。大化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全体法警在支队指导下和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安保、押解等工作,执行任务中做到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言行,不怕苦、不怕累,每天执勤时间长达约17小时,在押解、看管、值庭、还押等环节中均无一人违反规定,在整个执勤过程中大家始终保持斗志昂扬的战斗精神,充分体现了司法警察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被告人无窜供、无逃脱、无伤亡现象发生,圆满完成了这起涉黑案件的保障任务,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努力建设一支人员素质强、作风正、业务精,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能打硬仗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全队干警的不懈追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使命,大化县法院法警大队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奋发向前、追赶超越、争创佳绩,谱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