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九大胜利开幕,桂平市人民法院党员干部纷纷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不断关注这场与国家发展、个人命运息息相关的盛会。此次大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精神,有利于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全党思想,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修改工作为党章注入新活力,为发展树立新坐标,引发该院党员干部热烈反响。
“党章是经验积累,是思想精华,是行动纲领,社会在进步,党章也在完善,新的理论产生后要推广和检验实效,还需从我们最基层的党员开始消化。我们必须用行动践行党章,顺应新形势,立足新实际,找准新定位,达到新要求,谋求新发展,通过及时受理、依法审理、公正裁决等审判工作,以及诉前释明、判后答疑等延伸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新的姿态解答新的时代课题,以新的面貌实现新的历史使命。”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表示。
“党章修正案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有利于在今后工作中更好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更好发挥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规范作用。”该院党总支书记严爱健说道。
各党员干警也在以党支部为单位学习讨论习近平同志十九大工作报告时,及时收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有关资料,分别结合岗位实际,表意见、谈认识,讨论过程交流踊跃、气氛热烈。大家普遍认为:党章修正案,立足国情、集思广益、汇聚民智,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作为党员,更应该以身作则,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树立大局和全局意识,历练党性修养、完善自身建设,锲而不舍、持之以恒,以实际行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