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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在繁简分流改革的路上蹄疾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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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海志  发布时间:2017-11-14 15:20:29 打印 字号: | |
  “改革是发展的源动力”,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亦是如此。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也在不断提升。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成为考验人民法院的一道难题。

  对此,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主动向改革要“生产力”,不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016年2月,该院在立案庭成立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审中心”,成为广西第一个“吃螃蟹”的基层法院;2016年6月,在刑事、执行案件中逐步推进繁简分流;2017年2月,将改革的触角延伸到三个派出法庭,从而实现繁简分流全覆盖。6月,江南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我们在改革中始终遵循案件的审判规律,做到因案制宜、科学分流,从而实现简案快出效率,繁案办出精品。”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振明说道。

  层层分流实现案件“过滤”

  繁简分流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整合资源,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因此,如何对案件进行科学有效地划分,成为改革成功的关键。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江南区法院形成民商事案件分流“四步走”的策略,即先行调解分流、简案速裁分流、类型案件分流、同类型案件再分流,由此实现案件层层“过滤”,梯次化解。

  案件进入法院后,首先进行先行调解分流。“我院成立了由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先行调解队伍。对于提交诉状后愿意接受诉前调解的当事人,7日内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立即转入立案程序,并开通绿色通道,省去当事人再立案的排队时间。”立案庭庭长张敏介绍道。今年以来,调解团队开展先行调解1510件,调解成功519件,34.37%,有效地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对于未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则进行简案速裁分流。如何甄别繁简?张敏表示,立案庭的简案快审中心主要审理民间借贷、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金融借款、继承纠纷以及融资租赁、追偿权等类型化案件。立案法官助理就当事人之间的社交往来、纠纷产生的原因及经过、交易细节、还款情况、被告现今的行踪情况等进行问询,在立案之初就甄别筛选,并对后期的送达、排期情况进行预估,科学合理地进行二次分流。

  案件进入各业务庭后,再把不同类型案件分流到不同的审判团队,即第三次分流。例如,简案快审中心下设1个调解团队、2个民事快速审判团队,1个商事快速审判团队,分别处理调解案件、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民事合同纠纷及商事案件。其他各庭室及派出法庭亦分别成立了家事案件、劳动争议、侵权案件、公司诉讼等不同的繁案审判团队,不仅能做到术业有专攻,同时还保证了裁判尺度的统一。

  在既有资深法官又有年轻法官的繁案团队中,还会进行第四次分流。即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理,年轻法官则审理相对简单的繁案。

  “我们在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分流时,并不是简单地以案件标的金额、案件类型、适用的程序作为区分案件的标准,每一位案件‘过滤’的参与者都要对案件事实、权利义务关系、争议焦点有明确认识,做到快速审理与精细审理审判资源配置得当。”林振明院长说道。

  在刑庭,该院以繁案、简轻案的办理为标准划分了两个团队,案件受理后,由简轻案团队先行挑选简轻案件,余下的难杂案件由繁案团队接收,分案比例按4:1进行,保证数量庞大的简轻案件进入快速处理通道,提拉整体结案率。

  在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案件及涉及办证过户、排除妨害、赔礼道歉等其他可以快速执结的“绝对简案”,被分流至简案团队,确保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结。

  简单案件跑出“加速度”

  1+2+2=?

  在江南区法院的商事速审团队,这个算数题的答案是882。今年1-10月,这个由“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的团队已经审结案件882件。“商事速审团队案件数量相对较多,因此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作用,才能让这个团队高效运转,而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如何进行合理分工。”商事速审团队的法官刘媛媛说道。

  据了解,刘媛媛法官在团队中主要负责开庭、签发判决书、团队管理,两名法官助理主要负责召开庭前会议、草拟判决书以及申请追加当事人、申请评估鉴定等辅助性事项,书记员则负责庭审记录、文书校对送印及案卷装订归档,真正做到了分工合理、各司其职、高效协作。

  “8个案件,3天审结,真是神速!”11月3日上午,前来领取判决书的李律师提起商事速审团队称赞道。

  这是8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均是某银行。案件定于10月31日上午9点同时开庭。当天,原告代理人李律师出庭,8名被告中有5人未到庭。上午9点,出现在法庭的不是法官刘媛媛,而是法官助理小黄。原来,在正式开庭之前,先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小黄熟练地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信息,组织证据交换,并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逐一举证、质证。一个小时后,小黄分别归纳了8个案件的审理重点。10点钟,小黄通知刘媛媛法官可以开庭。20分钟后,8个案件顺利开完,法官宣布3天后集中宣判。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仅提高了法官的工作效率,更为了我们当事人和代理人节约了时间!”李律师赞许地说道。

  为了提高快速审判中心的效率,江南区法院从立案阶段就开启“加速度”,对于原告相同的案件或同类型案件采取“四个集中”,即集中立案、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在草拟文书阶段,每位法官助理分别负责撰写某一类型案件的文书,并实行标准化的文书模板制度。团队主审法官制作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信用卡、工程机械等不同类型案件文书模板,法官助理在此基础上直接套用,然后根据个案的细微差别稍作修改就能完成文书初稿,极大提高了文书制作效率。

  在刑事案件中,该院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简轻案件中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查明事实后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目前,刑庭95%的简轻案件都能做到当庭宣判。

  执行方面,该院还对“绝对简案”的执行期限作出硬性要求,要求速执团队在三个月内“短平快”执结案件,或将案件推进至评估、拍卖阶段。为了保证速执团队的工作效率,该院还先后推出速执执行文书的简化、淘宝网司法拍卖等一系列配套措施。

  今年以来,江南区法院以22%的法官办理了全院约60%的案件,审判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真正让简单案件跑出了“加速度”。

  给复杂案件“精准把脉”

  法官方扬慧是江南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2007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在民二庭从事商事审判工作。自2016年民二庭实行繁简分流改革以来,方扬慧手上的案件少了,她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繁案的审理当中。

  目前,民二庭一共三个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分别由负责人或副庭长带队,采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负责不同类型商事案件的审理。作为一名有多年商事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的庭领导,最疑难、复杂的案件自然就落到了她的手中。她所在的团队,包括她在内一共有5人,其中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涉及到合伙、公司诉讼、清算、破产等商事组织内部纠纷的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均由她的团队负责。

  “实行繁简分流以后,我们办理复杂案件的法官更像‘主治医生’,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精准把脉’、‘对症下药’。要有敢啃硬骨头的勇气才能真正把繁案办好。”方扬慧说道。

  在一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件中,十几名原告均是某国企改制前的职工,该国企改制后成立了某责任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法》对股东人数作出限制,有上百名职工以代持股的方式成为了隐名股东。在公司准备增资前夕,董事会作出“隐名股东对公司增资没有表决权”的决议,于是十几名职工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决议无效。由于涉及到众多职工的权益,方扬慧在审理过程中慎之又慎,还先后召开两次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最终合议庭判决被告某责任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无效,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今年以来,方扬慧团队一共受理案件280件,结案207件,结案率达73.9%,其中发改案件只有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一半多。

  为了让法官集中精力处理裁判核心工作,江南区法院还将开庭排期、送达、诉讼保全、外出调查、对内、对外移送案卷等大量审判辅助性事务交由诉讼服务中心的流程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集中处理,从立案、送达、排期开庭等每个诉讼环节都由专人处理,实现诉讼信息“一体化共享、一条龙服务”。

  江南区法院的实践证明,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是对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有效探索,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一条有效途径。改革永远在路上。林振明院长表示,江南区法院将继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激发法官办案活力,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双赢。
责任编辑: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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