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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度绩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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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10 10:29:46 打印 字号: | |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考评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桂绩办发〔2017〕20号)要求,及时传达和研究自治区对我院的考评结果,认真梳理和分析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司法体制改革等新形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结果导向,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力推进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整改工作及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把准整改着力点

通过认真分析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归纳出我院工作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旧十分严峻,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尚待进一步提升,执行难问题还需内外联动,整合资源共同发力。二审判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上下级法院案件审判工作沟通交流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绩效考评工作需进一步优化、精简。三是司法公开需进一步深化;与律师的沟通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四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大力度,要最大限度盘活用足现有审判资源。法院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和岗位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完善司法改革需进一步做好宣传、解读、引导工作,落实干警相关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五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六是需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组与当地相关领导、村干部、贫困户的沟通,急人所需,改善民生。

二、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我院党组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的思路、内容和措施,结合今年法院工作实际和七大项工作任务,制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整改方案》,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逐项抓落实。在整改工作推进中,院绩效办、审管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召开绩效考评通报会、协调会等方式,向广大干警通报整改意见、措施和情况。各庭处室结合业务和日常工作,积极落实整改,做好分析总结,切实推动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三、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审判执行工作

1.加强对审限的刚性管理和对各审判环节的管控,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科学、有效、系统地管理审判流程。明确立案、分案、庭审合议、宣判文书送达、结案、归档、上诉案件移送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强化各个审判环节的管理控制,严格审限变更和结案确认归口管理。二是做好审判运行态势通报工作。密切关注辖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及结案进度,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确保及时公正审结各类案件。三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长期未结积案。今年3月,在柳州、桂林召开全区法院大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区共有14个法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组织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解决一批超期未结的积案、难案。在活动期间5月10日至8月31日),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58283件,占今年以来审结诉讼案件的65.65%。其中,审结2016年12月底前立案的案件19017件,201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案件139266件。截止2017年8月31日,全区法院各类诉讼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5.14%,比去年同期增长11.85个百分点,达到“百日清案”专项活动目标要求。截止2017年9月30日,全区法院的审限内结案率为98.99%;结案均衡度为58,处在合理区间;开展全区法院案件集中评查活动,督促法官提高办案质量。9月,自治区高院组织各级法院开展案件自查工作,对每位员额法官随机抽取2件案件进行评查。10月,自治区高院共组成六个案件评查组,对全区法院案件进行了抽查,共评查案件1万多件,确保不因案多人少而影响办案的质量。

2.多措并举,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全区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开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小额程序、督促程序或速裁机制,通过调解和裁决审理一批简易案件,争取将30%-50%的民商事案件消化在立案阶段。据统计,2016922日至2017922日,分流简案149357件,占一审民商事收案259347件的57.6%,其中调撤47332件,调撤率52.2%,速裁72845件,速裁率47.8%。在速裁的案件中,上诉7962件,上诉率仅为10.9%。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缓释执法办案压力。近年来,我区法院先后与28家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构建联动司法机制,形成覆盖多个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网络。如各地基层法院与公安交警、保险等部门通力配合,开展“五位一体”(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保险)、“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全区每年20多万起交通事故纠纷,85%以上通过联调的方式化解在诉前。据统计,从20166月至于2017415日止,通过多元化解,各试点法院共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8531件,占试点法院同类案件收案数40.43%。在一些试点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呈下降的趋势。如梧州市万秀区法院2017年上半年的全院民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了31.5%。目前,自治区高院正加紧制定《全区法院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计划在年底下发全区法院,指导全区各级法院开展相关工作。

3.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工作,健全网络查控体系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执行难解决。一是加大执行联动力度。进一步巩固发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二是深化执行网络查控覆盖面。与银行、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不动产等1416项信息事项在线查询,改变以往靠“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提高办案效率;开通与自治区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专线,将网络查控财产类型逐步扩展到银行理财产品、股权、纳税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及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三是进一步发挥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全区三级法院及时向自治区发改委牵头建设的“诚信广西”推送失信名单,实现工商、政府招投标等多部门、多平台共同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市场活动,共同构筑社会诚信体系。今年1-10月以来,全区三级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355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64325人次。此外,各级法院还加大联合打击拒执行为。全区13个地市法院与当地公安、检察等机关签署了共同打击拒执罪的文件。自治区高院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拒执罪典型案例,有力地扩大了失信惩戒的宣传效果。一年来,全区法院共司法拘留3677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08人次,判决拒执罪4141人。约有40%的被执行人被拘留后自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四是强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自治区高院制定出台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的规定(试行)》,细化了最高法院网拍规定,创新实行当事人议价和向有关部门询价确定拍卖保留价等做法,大大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全区法院实行该模式以来,无一起当事人投诉,社会效果良好。自今年31日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正式启用以来,截止930日,广西三级法院在五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共发布 3486件拍卖信息,成交1177件,成交金额15.95亿元,标的物成交率66.88%,溢价率427.25%,节省佣金5715.36万元,处置财产平均缩短30天。

4.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积极探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全区法院司法公开透明度进行实地评估,以司法公开指数量化的形式发现问题并寻求改进途径。今年8月底自治区高院下发了《关于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展广西法院司法公开指数评估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法院根据评估报告,对存在的不足切实开展整改工作。二是适时修订、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管理规定。以季度为单位,对各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截止10月底,共进行了3次通报。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区法院推进庭审直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职责分工。10月自治区高院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庭审网络直播若干意见》,强化庭审直播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从第二季度开始,高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以季度为单位,对本辖区各法院庭审互联网直播情况进行通报,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了2次通报。

5.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调研,健全上下级法院案件审判工作沟通交流机制。一是强化自治区高院领导联系点制度。高院每位厅级以上领导负责联系1—2个中院和基层法院。通过点对点的联系机制,经常深入联系点法院开展调研,更好地发现基层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黄克院长2月初带头深入百色市乐业县贫困村,与贫困户谈心,现场协调解决脱贫攻坚遇到的问题。截至10月底,黄克院长深入基层调研指导26次。开展“百日清案”期间,高院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先后到联系点法院督查80余次,帮助协调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年底前,院领导还将到各地市集中调研督查全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集中调研月活动。7月高院院领导先后到各级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督查,扎实推进全区司法体制改革。9-10月,由高院院领导牵头,组成多个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安保信访维稳工作检查,严格排查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十九大顺利召开。三是完善书面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全区各中院院长每季度将主要工作情况书面报高院院长工作,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和对下管理。截止10月底,各中院院长已按要求报告工作48次。四是健全高院业务部门指导下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工作的长效机制。高院各业务庭庭长通过召开案件分析会、讨论会、培训班、案件审判、主管领导包案、审判实务问题请示等方式,每年调研指导下级法院3次以上。此外,还在法院内网各业务版块更新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学习资料。及时研究并答复下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需要制定统一标准,供全区法院适用。年内,各审判业务部门对相关类型案件或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分析并形成至少1个业务文件指导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6.建立法官与律师联席会议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一是严格按照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证据等执业权利,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二是主动邀请律师参加信访听证、第三方评估、信访终结等工作,听取专业意见,扩大律师参与范围。三是积极宣传律师化解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树立律师在群众中的声望,营造人民法院支持律师参与化解与代理申诉的良好氛围。2016年底,由广西律师协会从人才库选派的律师进驻高院古城路申诉接访大厅轮值接访。截止目前,律师进驻高院参与信访值班共计200天,接访案件共计276件次。四是建立法官与律师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工作安排,高院将于年底以前召开一次律师代表联席会,听取律师对法院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队伍建设

7.积极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盘活用足现有审判资源,增强整体战斗力。一是全面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坚持优中选优,全区法院于去年12月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产生入额法官4331名,平均年龄为43.6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6%,具备五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到81.25%。同时精心做好2000多名未入额法官转岗安置工作,建立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制度,研究从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拓宽辅助人员来源。今年,按照中央关于法官入额的新要求,自治区高院研究起草了《广西法院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审批后,开始组织开展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二是与自治区编办下发《自治区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防城港市中院等六个法院稳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扁平化改革试点,确保有限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在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审判职权配置及运行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院庭领导办案等五个配套意见,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院庭领导回归审判一线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今年上半年,全区法院院庭领导审结诉讼案件54916件,同比增长19.44 %,占诉讼案件结案总数的50.63%。三是建立员额退出机制,自治区高院制定了《法官退出员额暂行办法》对办案考核不达标、能力素质不胜任的坚决要求退出员额,激发内生活力。

8. 围绕“四个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岗位业务培训。一是围绕审判,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将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素质,作为队伍建设的基本任务。今年先后举办了全区法院减刑假释及刑事审判监督、破产相关问题研究及破产转执行、新民法总则、政工业务等各类业务培训31期,培训6156人次。完成国家法官学院调训和最高法院相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72期512人。是注重创新,致力打造培训亮点。充分利用外部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委托培训。高先后委托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全区法院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今年已举办4期共培训全区法院1094名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今年11月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一期“广西法院系统政工与党务业务培训班培训政工党务业务骨干100人此外,还在最高法院指导下,积极探索涉外培训,广西法官学院建设中国—东盟法官培训基地。三是夯实培训资源基层倾斜。扎实开展全区法院基层法官轮训工作。高院黄克院长今年初在自治区人大会上承诺,今年要实现增加培训基层法院干警1000人次以上,目前圆满完成。受最高法院委托,高院2015、2016、2017年连续举办了三“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共培训壮汉双语法官102人。为加全区法院壮汉双语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自治区高院在东兰县设立了广西法官学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是高端引领,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高院制定了《广西法院2017—2021年开展“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 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首届区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共评出31名审判业务专家。

9.做好司法改革的宣传、解读、引导工作,确保落实干警相关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一是强化改革政策解读与宣传。组织全区法院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做好司法体制改革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热点问题解答》《司法改革宣传口径》等文件。在法院内网开辟“司法体制改革宣传专栏”,通过专栏和广西法院官方微信,介绍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发布热点问答。二是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全区各级法院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推动建立职业保障制度。自治区高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与法院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制度,稳妥推进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已以预发方式兑现三类人员增资部分。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基本完成,工资套改正有序进行。与此同时,出台广西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此外,认真执行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有关规定,加强法官履职保障。

10.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自治区高院黄克院长今年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汇报,对信息化建设作出部署。7月,全区法院年中工作会议暨“智慧法院”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崇左市中院召开,会上高院党组提出,用一年时间在全区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大战役活动,初步形成广西智慧法院。实现核心业务网上办理,审判执行流程全面公开,建成广西法院信息化3.0版,为法官、诉讼参与人、人民群众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服务。二是积极筹措经费提供资金保障。自治区高院黄克院长先后带队到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争取把法院信息化建设列入广西电子政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两次率队向自治区陈武主席汇报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争取自治区政府资金支持。三是重点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多个重要项目。年初自治区高院重构全区法院审判管理系统,新的智慧审判系统(包括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在全区全面应用。全区法院数据中心已经上线使用,待全区法院新审判系统数据迁移工作结束后,即正式对全区法院提供各类数据服务。此外,高院制定并下发了《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实施细则》和《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信息化建设任务清单》,指导全区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高院负责统一研发软件系统,中、基层法院负责硬件建设和场所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改建将于今年底完成。其它全区法院“十三五”重点信息化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基层基础工作

11.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协调自治区发改委推动全区法院“十三五”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两庭”项目建设的力度。年初对全区法院的10个新建审判法庭和“十二五”结转的21个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监督、指导,目前10个新审判法庭的申请立项等前期工作均基本完成, 3 个新审判法庭正在动工兴建,21个结转项目已有7个审判法庭入住办公,其余的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完成建设任务。今年,高院党组决定在全区法院系统新建和恢复30个人民法庭,年底以前将全部挂牌办公。二是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2017上半年全区法院统筹诉讼费拟分配金额11844万元,拟安排中基层法院各项经费10344万元,占分配总金额的87%,主要用于支持法官学院的“一基地一中心”建设、东兰县红色教育、双语教育基地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和各级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和科技法庭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对全区法院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机制。10月中下旬,自治区高院开展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统筹诉讼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保障到位、使用规范、运行安全。四是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主动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业务装备配置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在6月前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达2017年全区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计划,为全区法院业务装备采购提供了工作依据,促进采购工作的有序进行。 

12.突出审判执行工作重点,进一步优化精简绩效考评指标。一是调整考评方式。在以往工作指标考评和领导评价两种方式的基础上,今年借鉴自治区绩效办对区直机关考评的分值设定,增加创新争优考评方式,绩效考评总分设置为1000分。其中工作指标考评占900分,创新争优考评占50分,领导评价占50分。在工作指标考评中,审判工作占450分,执行工作占300分,队伍建设及司法政务管理指标占150分。科学设置考评分值,突出审判执行工作权重,推动各中院抓创新、抓亮点,并直观展现各中院考评得分情况。二是取消2016年设置的7个单项考评指标,将审判工作的重要指标整合纳入原综合工作指标中进行考评,使整个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更严谨、完整。三是精简非核心业务指标,增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增加可操作性。针对今年审判执行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需要监督纠正的问题设置新指标或调整原有指标。如新增开展全区法院清案活动办案速度提高10%等指标。删除非核心业务指标、可操作性不强和已经考评多年,没有必要再设的指标。如优秀司法统计分析报告评选、调研和学术论文评比、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等。今年审判工作考评设置了27个指标,与去年相比减少了8个;执行工作共设置13个指标,指标数与去年相比减少3个;队伍建设及司法政务管理设置19个指标,与去年相比减少了4个,真正使指标体系达到强骨瘦身效果四是借鉴自治区绩效办的经验做法,细化全区中院和本院机关绩效考评指标的考核标准和加减分办法,增加可操作性。今年单设创新争优指标考评,从工作亮点、审判质效重点指标进步、评比表彰、承担临时性重大工作四个方面激励各中院推动工作,加强创新,争取亮点。同时设置减分指标,对因工作失误被通报的,或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应扣减分值。细化考评分值,拉开差距,更好呈现出被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情况。

(四)扶贫攻坚

13.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作用,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自治区高院以高度的责任感,摸清各村基础设施急需建设的项目和贫困户存在的困难、急需解决的生产发展项目等情况,真抓实干,从资金、技术、项目、协调等方面为各村和贫困户提供扶持。注重整合涉农部门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支持扶贫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因帮扶工作突出,高院驻石合村第一书记甘政宏荣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并被评为乐业县人民群众满意第一书记;驻上岗村第一书记邹柱评为百色市人民群众满意第一书记。一是领导重视下沉发力,齐抓共促扶贫工作。自治区高院黄克院长率先垂范,多次批示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亲自审定上岗村红军桥修缮方案,多方协调推进筹建爱心扶贫医院,牵头协调解决乐百高速公路和乐业县逻沙风电场接入南方电网相关问题。分管领导林玉棠副院长经常指导工作队工作,多次领导协调重大扶贫项目和解决扶贫问题。院扶贫办、机关党委研究制定帮扶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组织机关干警捐款56100元。10月18日,组织干警赴乐业县扶贫挂点村开展2017年扶贫日活动,向五个挂点村捐赠扶贫款共104万元,为工作队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劲的后援力量。二是协助乐业县政府加强贫困村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协调做好百朗河上岗段河道整治立项工作,为六为村修建了水池,解决了上岗村下岗屯人畜饮水问题;协调县国土资源局出资46万元用于上岗村2公里产业路建设,并开发土地600多亩;拨付50万元帮扶上岗村上岗屯小流域治理;协调乐业县国土局帮扶资金46万元建设上岗村拉逢屯电视山产业路;积极推进吴家坡产业路建设,走村入户“一对一”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县里投入630万元用于石合村道路建设;组织达存村两委班子和村民自筹资金30多万元,对达存至达郎道路进行了新修和整修,等等,切实解决帮扶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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