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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参加广西“僵尸企业”出清法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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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娜  发布时间:2017-12-12 17:14:44 打印 字号: | |
  • 论坛现场
  • 民二庭庭长蒋太仁在论坛作主旨演讲
  • 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周家开作主旨演讲
  2017年12月10日,广西“僵尸企业”出清法律论坛在桂林市举办,本次论坛由广西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桂林市律师协会主办,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协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蒋太仁庭长、执行裁判庭周家开副庭长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次论坛并作主旨演讲。

蒋太仁庭长作了题为《中国破产审判的广西模式》主旨演讲,从“人民法院”“管理人”“标准化”“沟通”四个方面介绍了中国破产审判的广西模式。他说,为更好地推动广西“僵尸企业”出清,扩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果。

一是要在三个广西试点法院现有的专门破产审判庭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组建专门的破产审判团队,培养专业的破产审判人员。

二是要支持破产管理人团队的组建和成长,扩充广西区破产管理人名录,通过对“入库”破产管理人定级、分级的管理方式激励管理人团队积极进取、成长壮大。

他介绍,还要从有利于解决实务问题的角度着眼着手,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层面要依法受理对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的破产申请,在指定破产管理人的问题上,要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注重考察管理人的专业程度、工作能力,在立案到审理期间,要用好各项破产法律规范,服务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同时,要注重法院内部沟通、法院与管理人沟通、管理人和债权人等各相关方的沟通,通过建立及时有效沟通机制,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种误会,确保可能发生的问题得以预见,已经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反映和研究解决,让人民法院、管理人、政府部门、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及职工形成良性的信息互通、工作配合、步骤协调的局面。

会上,蒋太仁还对近期审理的“印象·刘三姐运营公司重整案”“阳鹿高速重整案”等典型案件进行点评。

周家开副庭长作了题为《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为广西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主旨演讲。通过分析“僵尸企业”的产生原因、存在现状和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阐明了中央下大力气处置“僵尸企业”的政策,并结合大量的具体案例,分析了如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以期更好地为广西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本次论坛共有来自广西区内人民法院的法官、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会计师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代表约280人参加。论坛紧扣司法实践,围绕解散清算、破产案件受理、债权核查及投资人招募、破产清算等环节,尤其破产管理人实务工作中的若干现实、实操问题、疑难问题展开研讨,形成广泛的共识,对助力广西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广西区司法破产重整及出清“僵尸企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高院民二庭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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