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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法院法警大队代表玉林法院系统接受自治区高院法警总队的考核、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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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霞  发布时间:2017-12-25 15:50:32 打印 字号: | |
  12月22日,自治区高院法警总队崔德祥副总队长、黄宗梅副政委等 一行五人组成的考核组来到兴业县法院,对该院法警业务技能进行年度考核。兴业法院院长谢建军、副院长林雁平陪同考核。

考核中,自治区高院法警总队考核组对该院司法警察“四项规则”演练(“四项规则”即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绩效台账、枪弹库、装备室、羁押室、监控室等一一进行考核。在“四项规则”演练中,法警们在指挥员的统一号令下,整齐划一、有力地进行开庭前的着装及装备检查,随后全体集合分配任务、分组进行。从规范的流程、规范的执勤行为细化到执勤过程中的文明用语,都详尽进行实警演练。

此次考核,兴业法院全体司法警察,沉着应考,以精湛的业务技能,昂扬的斗志,顺利通过了各项考核任务,获得考核组的充分肯定。考核后,该院院长谢建军表示,要对照此次考核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加强司法警察大队的管理,不断提升各项业务技能水平,力求建设一支管理严格、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
来源:兴业县法院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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