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梁文代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提请大会审议报告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报告指出,2017年,贺州中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做好审判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782件,办结16865件,同比分别下降6.4%和3.7%。其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69件,办结2612件,同比分别下降26.8%和28.5%。审结了原北部湾银行董事长滕冲、原桂平市委书记杨评防重大职务犯罪,招文豪等11人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等一批大要案。同时,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同心戮力,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强化司法联动能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全面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各项工作均取得重大进展。全年共有11个集体及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其中,中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院行政庭庭长黎之燕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报告指出,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扣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此次大会决议,为贺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此,该院将作到“六个坚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狠抓执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公正、提公信。坚持科技强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