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法院根据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多的实际建立“服务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巡回法庭”,形成巡回法庭和三个派出法庭的“1+3”模式服务“三留守”。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巡回普法,走到矛盾纠纷的发源地、群众期待的最深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司法公正、司法为民。
分片管辖,建立“1+3”服务格局
为了快速、高效的服务留守人员,天等法院根据就近原则及案件数量将辖区13个乡镇分片区化分管辖,其中,“服务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巡回法庭”管辖天等镇、把荷乡、都康乡、宁干乡,龙茗人民法庭管辖龙茗镇、福新镇、上映乡、小山乡,向都人民法庭管辖向都镇、东平镇,进结人民法院管辖进结镇、驮堪乡、进远乡的涉留守案件。巡回法庭和三个派出人民法庭形成“1+3”服务“三留守”格局。
201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涉留守人员案件474件,结案467件,结案率达98.52%,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4件,调撤率为47.97%。“服务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巡回法庭”负责人赵慧清法官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西实施2010-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该院服务“三留守”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
“三巡回”打开服务“三留守”工作新局面
2017年8月4日,天等法院进结法庭到驮堪乡启新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87岁的徐老太长期卧病在床,育有的9个子女中因过世、到外地入赘只剩7个子女,五子李龙早年外出务工时因工伤事故导致双目失明,是村里的五保对象。早年徐老太和五子李龙曾因赡养、扶养问题向天等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由次女李芬耕种、管理徐老太及五子的责任田、责任山等,两人都随次女生活。近年来因家庭琐事纠纷不断,矛盾激化,徐老太又自行搬到祖屋和五子李龙生活,李龙常年外出务工不常回家,靠从事盲人按摩维持生活,徐老太就成了留守老人。2017年6月,徐老太因病住院治疗,部分子女没有到医院护理和支付医疗费。伤心之下,徐老太将7个子女告上法庭,诉请7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分担因病治疗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和本案诉讼费。因为五子李龙双目失明又是五保户,徐老太自愿放弃要求他承担赡养责任。
为减少群众诉累,天等法院进结法庭将庭审现场开到启新村村口,巡回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徐老太自行居住生活,被告李年等七人从2017年8月起每人每月10日前给付赡养费100元,七被告对原告徐老太因病产生的治疗费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不足的部分予以平均负担。
像这样的例子只是天等法院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该院通过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巡回普法,调解矛盾,定纷止争,以“三巡回”打开服务“三留守”工作新局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以扶贫工作为契机,关爱服务留守人员
该院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选派4名优秀干警分别派驻向都镇民族村、乐久村、乐龙村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抽调60名干警深入7个贫困村与236户贫困户签订结对帮扶承诺,积极入户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该院以扶贫工作为契机,关爱服务留守人员,深入掌握贫困户中的留守人员贫困情况,了解需求,分析致贫原因,科学谋划脱贫发展计划,深化服务“三留守”。2017年,该院为留守儿童捐赠各类文体用品800多件,为挂点帮扶的向都镇民族村留守儿童送去爱心棉被20床,联系相关部门,完成民族村龙卜屯至圣介屯的屯级硬化道路2.2公里,利用第一书记5万经费和1.5万帮扶经费,为民族村建设灯光篮球场,为4个屯安装太阳能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