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法院下雷人民法庭位于大新县城西北面56公里,西南部与越南毗邻,边境线长49.7公里,辖下雷、硕龙2个乡镇,22个行政村,人口5万余人,辖区面积419平方公里。现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法警1名。法庭占地面积998平方米,建筑面积1680平地米,设有大、小审判庭、立案接待室、调解室、干警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和解文化室、廉政文化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档案室、扣押物品保存室等13个功能室。
2017年 ,下雷法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7年该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41件,其中诉前调解案件1件,常规案件140件,结案137件,未结3件,结案率为97.85%,其中,判决39件,调解89件,撤诉9件,调撤率为71.53 %,裁定驳回起诉1件。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3000多人次。
一、创新审判调解工作机制,维护边境社会和谐稳定
下雷法庭对简易程序案件实行快审,对普通程序案件实行精审,在今年所审结的137件案件中,适用简易审12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0.5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13件。该庭以“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为目标,积极开展文书上网工作,2017年该庭应上网裁判文书128件,实上网128件,上网率为100%,让审判工作在群众监督下运行,有效的提高司法公信力。
同时,该庭还坚持以“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指导方针,把诉前调解、诉讼外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大调解”格局,把调解机制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全年调撤案件98件,调撤率为71.53%,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二、开展特色司法服务,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2017年,该庭以辖区新成立的旅游巡回法庭为依托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特色司法工作。主要做法是:
1.加强管理,做到旅游案件快审快结
开通旅游纠纷案件“绿色通道”,打造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案件速审速结速执的“一站式”服务;
2.部门联动,多元化调处纠纷成常态
该庭与大新县旅游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多元化调处旅游矛盾纠纷机制。
3.完善机制,积极应对新型旅游纠纷
该庭积极应对新型旅游纠纷,建立联络员机制,对旅游虚假广告、不签订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强迫购物消费等引发的旅游侵权纠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做到及时依法审判。
4.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旅游维权意识
不定时在旅游景区内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做到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和涉旅企业树立法律思维,为游客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能力创造良好条件。
典型案件一:陆某诉德天管理处景区摊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这起案件是陆某与崇左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新德天管理处签订一份照相摊位经营协议,后因德天管理处未能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导致陆某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实际经营,双方发生纠纷后诉到法院,该案标的达29.5万元,经巡回法庭判决,双方当事人没有都上诉,而且被告已经退还原告29.5万元。
典型案例二:杨某、陆某诉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两原告女儿杨某莉报名参加由被告康辉国旅组织的德天瀑布、靖西通灵大峡谷二日游,其乘坐旅行社安排的大巴在途中与另一车相撞造成杨某莉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旅游巡回法庭经审理,判决被告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33178.5元。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开展巡回办案
该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最前沿阵地作用,以“宁愿自己多跑路,也要让群众少跑腿”为宗旨,把巡回办案变为主动服务,选择有代表性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利用圩日、节假日和群众常出行的场所,定期定点到村落、景区或锰矿区设点进行巡回办案。2017年,该庭共开展巡回办案108件,占所审结案件78.9%,其中,调解或撤诉结案91件,调(撤)率84.2%,判决结案17件,均息诉服判。主要做法是:
1.方式灵活,就地审理。对巡回审理的案件,因案制宜,尽量避免“坐堂问案”式的审理方式,不拘泥于在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审判。对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和邻里纠纷等案件,有条件的选择到当事人家中开庭,以上门办案的方式减少诉累,缓和气氛,钝化矛盾。
2.争取支持,扩大效果。巡回审理的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坚持邀请案件纠纷发生地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坚持邀请纠纷发生地的村(居)委会干部、综治中心、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争取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
3.注重调解,力促和谐。在案件审理中,利用案件在当事人家门口审理、邻里亲属旁听人员多的优势,以案讲法、以案讲情、以案讲理,并动员乡亲参与调解,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恢复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和睦关系,促进辖区和谐。
4.答疑解惑,现场普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减少农村纠纷,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该庭针对村民法律知识普遍匮乏,缺少诉讼常识的现状,在开展巡回审理过程中,就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法到农村,送法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