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意味着人民法院向各类纠纷无差别地敞开大门,反映了司法理念和实践的创新和进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红兵委员表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一方面让“立案难”成为历史,同时导致法院诉讼案件大幅增长,一线办案法官面临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
戴红兵认为,要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应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厘清立案登记制的本义,对于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不予登记受理;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繁简分流、简案速裁、执行改革等配套性、关联性改革;三是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平等、同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多快好省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