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6月,胡适先生给北京大学毕业生讲话时说:“天下没有白费的努力。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胡适先生当时借用此语告诫年轻的学子:没有一点努力是会白白地丢了的。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方向,你下的种子早已生根发叶开花结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讲过“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如何正确理解?3月8日上午,他在回应代表讲话时,做了这样一番阐释。习近平说,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作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作为法院的青年法官们,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中,要始终做到不忘初心、勇于担当、无私忘我。
不忘初心,就是时刻不忘当初选择法官之初心,时刻不忘在宪法和国徽下许下的法官誓言。曾经义无反顾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满腔热血,在反复敲响一声声法槌,制作一份份法律文书后,是否依旧“充电满格”?面对案件数增加、案情难度加大及当事人的不理解,是否依旧保持职业崇尚感,持之以恒地在平凡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勉工作?随着岁月的流逝,时事的变换,曾经的理想、梦想慢慢被社会同化、熔化,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前行道路上的一些挫折、失败,在改变着曾经的方向和追求,消褪着青春和激情。
这时候,我们需要一盏明灯,指引前方。信仰法律是在我们内心深处对法律的高度理解认同,是作为自己完成使命和担当的初心,是不懈追求和神圣捍卫的梦想。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面对什么环境,每个青年法官都应该坚守自己的法律信仰,提醒自己不忘初心,铿锵前行,因为这世界不仅有眼前的琐碎,还有诗和远方。容颜可能老去,青丝也会变白,但不老的是对法律的坚持和信仰。时间再过三十年,仍对法官职业心存美好和感激,始终在内心呐喊:我要做一名好法官!
勇于担当,就是于困境中找到出路、于困难中找到办法、于无望中创造可能、于可能中办成事情,需要一股闯劲,一腔热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青年要有担当,国家才有希望。勇于担当是一种精神、境界、力量的鲜明反映,也是一个人品格、素质、责任的综合体现。青年法官是法院的未来和希望,是法院队伍中的生力军,我们更需要做好社会正义的捍卫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神圣宗旨,不受利益诱惑,不受权势胁迫,对于挑战法治原则的人,以舍我其谁的精神挺身而出坚决斗争,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治的尊严。这是新一代年轻法官的历史责任,应当有所担当。
当然,担当也需要能力的支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官必须是一名法律工匠,要在法律探索道路上,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不断追求程序运行、法律适用和实体认定的完美精准,做细做实做好,做到极致。彻底摒弃“说得过去就行”“差不多就可以”的应付心态,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司法优质产品。
无私忘我,就是甘当铺路石的无私奉献精神。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三十多载的进程,从无法可依到依法办事,从依法办事到依法治国,从依法治国到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执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开始提升,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法的保障,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留下辉煌篇章。这些法治成就的取得,有多少默默无闻者助力使劲?又凝聚了多少前人风雨兼程的汗水结晶?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们不仅吃水不忘挖井人,还要甘当“挖井人”。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行至中流,任务艰巨而繁重。青年法官不是改革的“旁观者”,而是责无旁贷地成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弄潮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可能要靠我们一砖一瓦来搭建,需要长期不懈的坚持,不计得失的付出。要承担更多一些,全身投入司法体制改革浪潮,默默无闻去开拓,真正把一张蓝图干到底,果真如此,即使功绩本上不留名又有何妨?这种甘于平凡、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才是新时期青年法官的“脊梁”,才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苏格拉底曾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中国梦”不仅是国家的富强之梦、民族的振兴之梦、人民的幸福之梦,也是青年人的觉醒梦,机会梦。“功成”需要一代代接力拼搏,任何一棒松劲都会影响全局,青年法官要跑好自己这一棒,天下没有白费的努力。若有奋斗可回首,愿与法治共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