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黄海龙代表认为,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篇贯穿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一个高举伟大旗帜、坚定“四个意识”、充满“四个自信”、饱含为民情怀、体现使命担当、富有创新精神、闪耀着法治光芒的好报告。
黄海龙代表说,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包括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引领、保障、推动改革发展作用,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以及推动人大制度完善发展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彰显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报告提炼的五条工作体会,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科学内涵,不仅是过去工作经验的高度概括,更为今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建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符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职责使命。
黄海龙代表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所做的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审议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启动制定国家监察法、推进编纂民法典并制定民法总则、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妥善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等,都具有创制性意义,在我国法治发展史上留下辉煌的一页。
黄海龙代表说,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除了每年听取和审议两高工作报告,还听取和审议两高的专项报告,对推动司法机关加强和改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表示,广西法院系统将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推动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开创广西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