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两会上,周强院长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这是对28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承诺,更是对全国13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从那一刻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集结令”已经发出,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的“冲锋号”正式吹响。
解决执行难,不仅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也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需要,更是促进中国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各级法院广大执行干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毅力,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笔者认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就要完善执行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加快社会信用惩戒体系,依法加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力度。包括全方位拓展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多层面构建筑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征信系统等惩戒措施。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主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各联合惩戒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严格按要求落实惩戒措施,使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惩戒。营造让全社会基本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国广大干警的辛勤努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个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