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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尽心尽责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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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蔺晶晶  发布时间:2018-02-23 15:30:40 打印 字号: | |
  潘嘉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17年,他所受理的案件调、撤、判决结案共384件,调、撤结案率均达到96%以上,其中个人调、撤结案344件,判决结案40件;离婚案件个人受理60件,调解结案56件;参加审理案件600多件。

  据介绍,他受理的民事案件种类繁多,其中包括离婚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屋拆迁赔偿纠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运输合同等。

  为了能使案件得到顺利调解,涉及到村民小组多次上访的民事纠纷的群体性案件和劳务纠纷、商品房合同逾期赔偿纠纷、相邻排除妨害纠纷,他都要去现场实地了解情况,走访各家各户,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近期他办理了一起何二妹诉周尚发、谢仁辉等43件劳务纠纷案及杨乜半诉田茂现21件劳动纠纷案,上述64件劳务纠纷案分别于2012年、2014年应被上诉人的雇请到隆林及横县挖水沟、扛水泥到坡顶上、砌围墙、造林护林等。几年来,被上诉方一直没有支付劳务费给上诉方。被上诉方多次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解决,但因上诉方与被上诉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合同,认为没有任何依据,无法解决,上诉方多年来以没有任何依据拒绝支付劳务费,被上诉方到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没有依据,无法立案受理。由于被上诉方多次到法院闹事,一审法院才勉强给予受理。受理后,亲临现场各家各户了解情况、真实姓名。多次到二审法院请示汇报,二审法院也不敢表态,在双方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又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遗漏当事人及证据不足两次发回重审。2017年一审法院再次作出判决后,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随后,潘嘉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所调解结案的已当场履行300件,兑现526220.37元。事实清楚了,双方的矛盾遂在潘嘉芳的引导下顺利解决。

事后,他在自己的办案记录中记下:一次细致耐心的调查也许就能顺利促进尖锐矛盾的化解,服判息诉的功夫在细致耐心。

  多年来,他始终坚持调解结案的做法,将调解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审判始终。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有一丝希望能调解的案件,绝不轻易下判,为了使案件能够顺利调解,注重从小环节入手,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不仅实现了法律层面上的定纷,同时实现了事实层面上的止争,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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