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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舅舅要求外甥提前还款起纠纷 法官调解修复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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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祖环  发布时间:2018-04-04 19:39:55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纠纷考验着基层法官的智慧。2018年3月30日,江平法庭的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舅舅状告外甥的借款纠纷案,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孙舅两人重归于好。

  原告黄某是被告张某的舅舅,两人从2012年开始合作经营海蜇生意,一年后黄某退出合作,经双方结算,张某还应支付黄某160万元,并由张某立写《借条》为证,并承诺于2018年8月份还清。但在2016年年初,黄某经检查查出患有食道癌,由于担心自己因病去世后张某会“赖账”,因此黄某于2018年1月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提前还款。

  庭审中,两人恶语相向,扬言要断绝关系,法官予以及时制止。随后法官组织两人进行庭后调解,调解中,法官先是勾起双方美好回忆,了解到以前黄某对张某甚是喜欢,之前合作也很融洽,黄某本身资产雄厚,只是患癌担心过世后张某不认账。找到了这个矛盾症结点,法官先是让黄某认识到化疗可以延缓癌症扩散速度,又明确告知他其妻儿在其过世后依法可以继承债权,其次考虑到黄某已花费30万元化疗费,于是法官又说服张某提前还款31万元,以弥补治疗费用。最终,两人握手言和,张某当场叫了声“舅舅,你一定要保重身体”,现场感人。当天,张某就向法院账户存入了3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还款期限未到,出借人要求提前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司法有温情,法官有人情,法官通过温情式的调解成功化解家事纠纷,不仅体现了司法公正,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东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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