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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强调: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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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03 17:18:09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全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精神等。他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作为法院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发挥基层法院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巡回法庭、 “车载法庭”、“圩日法庭”、驻村“法官工作室”等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完善便民诉讼机制,耐心化解涉农矛盾,服务振兴乡村经济发展。

  要加大“扫黑除恶”打击力度,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促进乡村和谐稳定。要妥善审理农村土地山林水利权属“三大纠纷”案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在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争议案件中加大调解力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优先执行涉民生案件、优先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切实保障困难农民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一周年为契机,再学习、再推进、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要把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作为广西改革发展的主线,在做好司法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在抓落实上见成效,形成全区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的良好局面。要不断改进办案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推动“质效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高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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