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为全区法院“互联网+智慧法院” 及诉讼服务网试点建设单位,目前已顺利完成了“互联网+智慧法院”第一期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为加强和规范设备、平台系统的使用管理,该院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提高使用率,使之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给科技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
一是该院技术人员每天上班时间按时打开诉讼服务中心所有设备以及对中心机房的设备、系统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若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检修,不得私自拆除或强行关闭设备。
二是立案庭指派专人在诉讼服务大厅值班,负责引导当事人进行排队叫号、自助立案、诉讼查询、案例及法律法规查询、文书填写打印、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操作。
三是立案庭、派出法庭及交通法庭的立案窗口要切实承担起诉讼费在线交费平台的应用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微信、支付宝及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诉讼费,以现金刷卡交费为补充,并做好缴费方式、情况记录,形成台账。
四是各业务庭在使用科技法庭开庭时,务必打开庭审语音识别系统进行记录,并要求参与庭审的相关人员使用普通话。
五是立案庭指派专人负责诉讼服务大厅扫描中心的应用管理工作,所有案件的立案材料必须同步扫描并上传到办案系统,审理、执行阶段的材料由各部门自行扫描材料上传。审管办每月抽查案件电子卷宗上传情况,对缺少电子卷宗材料的案件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六是该院远程调解设备已安装完毕,通过远程调解平台,可实现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在线开庭、调解,并同步录音录像。该院将远程调解、开庭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庭。
为确保完成任务,该院规定,每月月底审管办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及任务分解要求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对不完成任务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