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7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8〕5号)要求,现针对2017年度社会评价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绩效管理“问题诊断”功能,认真剖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结果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法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不断进步,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审判执行工作
1.指导下级法院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全面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快立案、分案速度。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不以实体标准来决定是否立案,当事人提交材料齐全,必须立案,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回潮;二是积极指导全区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布局和功能设施安排;三是从立案、送达、审理、宣判到裁判文书等各环节,全方位推进繁简分流,成立调解和速裁团队,改革庭审模式,简化裁判文书模板,加快司法运行节奏,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的同时,兼顾案件差异,以实现公正与效率在更高层次上的平衡,有效缓解“案多人少”这一突出矛盾。
核验标准:一是召开全区法院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二是制定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基础建设的验收标准,于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三是通过繁简分流,基层法院分流当年30%-50%的民商事简单案件。
责任部门:立案庭
主要责任人:梁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持续推进家事审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导和培训。
整改措施:继续加强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全区法院家事审判能力。一是通过对全区三级法院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化解家事矛盾的能力;二是制定家事案件审判工作规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指导、规范全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
核验标准:一是与自治区妇联联合举办《全区法院家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二是编发《广西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程》;三是与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民一庭
主要责任人:唐海波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3.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调研指导,统一规范裁判尺度,健全上下级法院审判工作沟通交流机制。
一是加强宏观审判分析研判和指挥调度,用好审级监督、业务会议、案例发布、疑难研讨、态势分析、案件评查、文书评比等手段,关注审判执行运转、主要质效指标情况,分析办案质效,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指导解决;二是加强厅级以上领导对联系点法院督察督导。通过点对点的联系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多到矛盾集中、问题突出、案件类型复杂多样、群众意见多的地方调研,更好地发现基层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三是加强对下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及交流。落实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制度,重点剖析发改案件的原因。加强对类案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制定统一裁判标准供全区法院适用。对下级法院请示汇报的重大疑难个案及时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四是提升上网裁判文书技术处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覆盖面,依法公开各级人民法院各类案件生效裁判文书。
核验标准:一是不定时召开业务会议、审委会议,发布典型案例。全年下发审判态势分析报告不少于10期;二是全年每位厅级以上领导至少到联系点法院开展一次调研工作;三是年内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同一类型的案件或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分析研究,由对应的审判业务部门出台业务指导文件下发全区法院适用;四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全区各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各审判业务部门
主要责任人:各审判业务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4.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战化运用,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为导向,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积极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智慧法院建设,共同推动优化执行办案系统,完善执行指挥中心数据分析平台,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加强运用执行信访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信访办理的全程留痕、实时跟踪、精准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切实提升终本合规率;四是加强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督查,指导、推进全区法院迎接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
核验标准:一是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数据分析平台,及时掌握各级法院执行工作动态,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二是督促全区法院通过执行信访管理系统办理涉执信访案件,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三是开展终本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对全区各中、基层法院全覆盖式进行终本案件评查;四是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全区各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督查,面对面分析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
责任部门:执行局
主要责任人:梁文华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二)队伍建设
5.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从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协调好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司法职业保障政策和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员额制改革,组织开展全区法院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二是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做好全区法院员额退出工作;三是积极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做好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及晋升工作;四是做好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立健全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措施,为法官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核验标准:一是完成全区法院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二是规范全区法院员额法官退出工作;三是完成全区法院员额法官的等级确定工作;四是配合落实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五是成立广西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责任部门: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主要责任人:禤达理
完成时限: 2018年年底前
6.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培训,重点加强员额法官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培训,重点加强员额法官培训;二是有计划地对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养。
核验标准:一是组织赴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四期审判业务培训班,以基层法官为重点,每期200人左右;二是完成2016—2018年基层法官全员轮训任务;三是举办两期法官助理培训班,培训法官助理400人。
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广西法官学院
主要责任人:梁波、廖庆峰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7.进一步关爱干警,认真落实健康体检、心理服务等制度,提高干警身心健康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干警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完善日常保健机制,开展身心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干警自我预防、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干警带薪休假制度,积极组织干警疗养;二是落实因公牺牲、负伤干警抚恤优待政策,做好因公牺牲法官、司法警察“两金”申报和发放工作,推动建立法院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三是落实党支部书记和处室领导谈心谈话制度,及时疏导干警工作压力;四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核验标准:一是年内组织干警开展健康体检,落实集中休假,组织干警疗养;二是年内组织至少一次心理辅导讲座;三是做好因公牺牲法官、司法警察“两金”申报和发放工作;四是落实党支部书记和处室领导与干警谈心谈话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各种文体兴趣小组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
主要责任人:周玉能、禤达理、秦文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三)基层基础工作
8.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下属的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为广西法院制定《广西智慧法院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全区法院指明信息化建设方向,着力解决发展不均、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和盲目建设等问题,争取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下发全区法院;二是升级完善审判执行办案系统,集法官、技术部门和研发公司力量,精准研发,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15法标升级任务,进一步完善案件争议焦点归纳、文书生成、案件信息回填等智能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系统的易用和好用程度;三是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上半年在南宁中院、玉林中院、宁铁两级法院等8家法院进行试点,并于6月底完成试点,形成成熟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在全区法院推广,确保年底前全区法院完成此项工作;四是推动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应用,为全院干警配备安全移动终端,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区法院深度应用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五是持续提高执行案件数据质量,与执行局共同完成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90%以上任务,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执行质效指标基础上,增加本地质效统计和核查指标,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核验标准:一是下发《广西智慧法院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完善审判管理系统2015法标升级,实现随机分案和文书自动生成、案件信息只能回填功能;三是完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全区法院电子卷宗数据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平台;四是完成高院机关移动办公终端采购及配备,下发通知推广全区法院使用移动办公办案凭条;五是完成执行无财产终本不合格案件拦截系统建设,协助执行局实现广西法院执行无财产终本案件数据合格率达到90%的目标。
责任部门:司法技术处牵头
主要责任人:沈洪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9.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办公设备和行装保障力度,适当给予财力、物力的倾斜。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自治区发改委推动全区法院“十三五”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大对项目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各级法院在建“两庭”项目有序进行。二是根据2018年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协调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安排全区法院诉讼费统筹分配上,重点支持在建及未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审判法庭项目,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基层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和恢复新建人民法庭。三是加强对全区法院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年内对部分基层法院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保障到位、使用规范、运行安全。四是深入调研,使业务装备配置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在7月底前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达2018年全区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计划,确保今年全区法院装备,尤其是信息化项目采购工作提高效率。
核验标准:一是将新建融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和容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纳入“十三五”规划中。二是全区统筹诉讼费分配重点用于支持中、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占分配总金额65%。三是在中、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上得到自治区发改委补助资金支持。四是与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8年全区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计划。
责任部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主要责任人:韦新荣
完成时限: 2018年年底前
10.紧贴下级法院工作实际,突出审判执行工作重点,进一步优化精简绩效考评指标,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措施:一是推动落实党组部署的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围绕“质效提升年”主题活动,聚焦审判质量、审判效率指标。二是针对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继续向执行工作倾斜。三是精简指标总数,以突出工作重点,增加业务指标考评的可操作性,精简非核心业务指标,减少部分不适合量化考评的指标,减少基层负担。四是对一些未列入考评指标的工作,采取专项工作督查方式,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加减分指标中进行扣分。五是调整、优化加减分细则,使评分标准和分值设置更合理、更详实、更具操作性,更好地检验出下级法院的工作成效。
核验标准:下发并实施《2018年度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方案》
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主要责任人:梁波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上旬前完成
(四)精准扶贫工作
11.加大定点帮扶力度,重点突出产业帮扶、教育医疗帮扶、优化发展环境和产业发展方面;深入调查,精准扶贫,切实保障帮扶资金落到实处;加强帮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帮扶对象的满意度。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乐业县做好贫困村脱贫摘帽工作;二是因村施策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三是确保上岗、百龙、达存、刷把、六为、石合六个驻点村全部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四是协助乐业县有关部门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五是召开群众会议,积极宣传帮扶政策,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
核验标准:一是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部署,配合乐业县完成上岗村、百龙村脱贫摘帽核验工作;二是对上岗村村民合作社经营的食用菌种植基地进行产业升级,增加灵芝、香菇等种植项目。在达存村建成2000亩猕猴桃种植产业园;三是六个驻点村贫困户100%参加新农合;四是配合协助乐业县有关部门建设完善达存村村部办公楼和篮球场等公共设施;五是在六个驻点村的自然屯召开60场以上的群众会议,宣传帮扶政策。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周玉能及相关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把抓整改与抓绩效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目标实施,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意见建议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目标。本方案所明确的、负有整改责任的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分析,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整改措施,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逐项抓落实。各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整改,以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整改督查,确保整改实效。由院绩效办、审管办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以提高整改工作执行力和效果为导向,针对整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