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视频会议、全区年中工作会议暨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推进大会等有关会议精神。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鹿心社书记讲话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全区法院党建和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要坚决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加快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人民法院实际的内设机构体系。要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健全刑事诉讼制度体系。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主动配合司法机构改革,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改革过程的沟通衔接。要认真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全区年中工作会议暨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推进大会的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扎实推进“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提高为大局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传达了自治区年中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