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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龙院长寄望高院新调入干部
高标准严要求,在新岗位上有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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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明强  发布时间:2018-09-08 09:53:36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现场
  • 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对新调入干部提出四点希望
  • 高院机关新入职干部发言
  • 高院机关新入职干部发言
  2018年9月7日,自治区高院机关召开新调入干部座谈会。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代表院党组对去年以来新入职高院的34名年轻干部表示欢迎和祝贺,勉励大家在高院机关这个新舞台上有新担当新作为,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事业中,在深化司法改革的时代大潮中,在广西法院的生动实践中贡献聪明才智,施展抱负,谱写青春绚丽篇章。

  黄海龙提出四点希望: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精神,永葆初心情怀,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懈奋斗。要坚持脚踏实地,勇于担当。珍惜把握时代发展创造的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把个人成长与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广西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在依法治国、司法改革、司法实践中,焕发青春光彩,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中成就个人价值。要沉下心来做工作,心无旁骛干事业,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积极主动,踏踏实实做好工作。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保持勤学好思,向书本、实践、英模、老同志学习,学业务、学技能、学做人,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始终保持进取精神、追求卓越。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成效,努力在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要从严要求自己,保持公正廉洁。要传承党的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牢记自治区高院院训“尚德明理,奉法致公”这八个大字的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铁规禁令,筑牢防诱惑、拒腐蚀的思想防线,用公正廉洁的司法作风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新入职代表在发言中说,黄院长与我们一起见面座谈,充分体现了院党组对新入职人员的重视、关心和期盼,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牢记黄院长的勉励和嘱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为广西法院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自治区高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高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谢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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