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上午,陆川法院公开审理了程某某为首的八名被告人黑恶势力团伙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为确保此次庭审顺利进行,该院法警大队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警务安全保障。
该院法警大队在接到庭审保障任务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提前拟定好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将任务细化为押解、值庭、看管、安检、警卫等五大环节,分别成立押解组、安检组、值庭组、安保组和应急处理组,每个环节为责任到人。在庭审前,法警提前到岗,一方面安排人员在法院门口对家属、旁听人员进行严格的入院安检,确保庭审的安全和秩序;另一方面及时派人前往看守所提押人犯,法警在提押途中严格职守,采取二对一的定组、定人押解,严防被告人自伤或脱逃等恶性事件发生。开庭结束后法警大队严密组织警力将被告人安全送回看守所羁押,圆满完成此次开庭任务。
此次庭审中所有参与庭审保障任务的法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加防范,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团结协作、规范执法,精神饱满、警容严整,体现了我院法警队伍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