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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法警大队及时处置一起当事人携带管制刀具欲冲击法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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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学良 周美芳  发布时间:2018-11-09 15:34:06 打印 字号: | |
  • 图为法警安检检查查到的违禁管制刀具
  • 图为法警安检检查查到的违禁管制刀具
  11月9日,宁明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携带刀具欲冲击诉讼服务中心事件,有力地维护了法院机关安全,确保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当天上午10时30分,该院值班法警何劲龙在例行安检时,发现一名当事人在值班室门口停好黑色无牌两轮电动车,身穿黑色长大褂,携带黑色挎包正向值班室走来。何劲龙顿觉可疑,随即向其询问来访事宜,并令其将随身挎包放入X光机进行安检,结果X光机屏幕显示包内装有一把长近20厘米的水果刀、一副白色口罩,何劲龙当即对刀具予以收缴,并立即向法警大队黄大队长汇报情况,黄大队长迅速带领法警们前来支援。

  经询问得知,原来当事人农某认为其父亲自认的干儿子经常来家里行骗,被骗金额由一百、几百元开始数额渐渐增多,而且家禽经常丢失。虽然农某屡次报警,但每次他都顺利逃跑了,农某始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就准备刀具等物品,前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但没想到刚跨进法院大门就被法警控制起来,农某随后交待:“既然你们都不帮我解决问题,那我只能自己去解决了。”黄大队长便按规定对刀具予以收缴,并对其携带管制刀具前来法院,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近段时间以来,在我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法警大队高度重视法院机关安保工作,时刻紧盯“安全”这根绳不放松,专门制定处突预案。同时,我院将以最高人民法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无死角、无漏洞地尽快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召开安全警示教育课,不断增强干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周密部署、迅速落实,确保我院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宁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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