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及其它重要文件精神。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区各级法院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要求结合起来,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工作作风,不搞表面文章,确保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黄海龙强调,全区法院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整改办法。同时要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坚决克服和防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等,大力弘扬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精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黄海龙指出,全区法院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高院党组要带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好“头雁效应”,带领广大干警不断改进作风。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整治工作与整改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结合起来,与当前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结合起来, 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以新的作风、新的气象抓紧抓实当前工作,鼓足干劲,切实提高结案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院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