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考评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桂绩办发〔2018〕15号)要求,及时传达和研究自治区对我院的考评结果,认真梳理和分析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整改措施,强化结果导向,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力地推进整改。通过抓住关键、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全区法院面貌持续改善,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整改工作及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列明问题清单,把准整改着力点
经认真梳理,当前全区法院工作中存在以下七个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审判管理和沟通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工作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司法职业保障政策和制度需进一步落实;五是需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六是需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七是需进一步加大定点帮扶力度,不断提高帮扶对象的满意度。
一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把准脉、对准症,抓住关键问题、把握重点环节,围绕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着力点精准发力。
二、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
我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结合今年法院工作实际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整改方案》,把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逐项抓落实。在整改工作推进中,院绩效办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召开绩效考评通报会、协调会、内网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广大干警通报整改意见、措施和整改落实成效。各庭处室对照整改方案,结合业务和日常工作抓落实,切实推动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三、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立行立改成效好
(一)指导下级法院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全面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快立案、分案速度。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回潮。2018年4月,自治区高级法院在柳州中院召开全区法院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要求各中院及基层法院要加快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把“有案必立、有诉必立”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10月,召开全区试点法院网上立案培训会,确定17家法院作为全区网上立案试点单位。二是积极指导全区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布局和功能设施安排。自治区高级法院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向全区中院、基层法院统筹下拨4350万元专项资金,并深入部分中院考察建设情况,指导中心建设布局、功能设置,督查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根据“一个方案、三个细则”,立案庭制定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验收方案、验收标准,并下发施行。三是全方位推进繁简分流工作。通过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细则(试行)》《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方案的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方案、细则,统一规范全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今年1-11月,全区基层法院一审受理民商事案件297100件,分流9万件以上案件,分流率超过30%。
(二)持续推进家事审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导和培训。一是召开全区法院家事审判业务培训班。2018年5月,全区三级法院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的院庭领导、法官、家事调查员及心理咨询师等160余人在广西法官学院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二是总结推广家事审判改革经验。7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上,肯定了南宁市设立探视中心庇护中心保护家暴受害人等做法。8月召开广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印发了《广西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程》,全区法院家事案件诉讼指导、心理咨询、调解、判后回访、反家庭暴力、家事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与联席成员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化解家事纠纷的强大合力。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纠纷的诉调衔接工作。
(三)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调研指导,统一规范裁判尺度,健全上下级法院审判工作沟通交流机制。一是加强宏观审判分析研判和指挥调度,用好审级监督、业务会议、案例发布、疑难研讨、态势分析、案件评查、文书评比等手段,关注审判执行运转、主要质效指标情况,分析办案质效,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指导解决。全年不定期召开业务会议,组织召开审委会议26次,全年下发审判态势分析报告19期,发布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知识产权等典型案例。二是每位厅级以上领导全年不止一次到联系点法院调研,通过点对点的联系机制,及时发现基层突出问题,帮助解决。三是加强对下级法院指导及交流。落实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制度,重点剖析发改案件的原因,及时向下级法院通报、反馈。如行政庭发布了《2017年行政案件发改情况报告》。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审判执行工作重点领域进行分析研究,出台或与相关单位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罪名的死刑政策适用指引(试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审衔接办法》《广西法院家事少审案件工作规程》《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逾期办证违约责任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20多个业务指导文件下发全区法院适用。
(四)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战化运作,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为导向,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一是强化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执行工作“三统一”。全区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接,建立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高效开展执行督办、事项委托、执行协作等近20项具体工作,将执行进度、执行程序、执行结果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有效加强了过程和结果管控。二是进一步规范涉执信访案件办理。5月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调全区法院要将申诉信访案件录入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并对全区法院录入情况和执行信访情况进行通报。截至11月30日,全区法院共在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录入执行申诉信访案件1977件,涉执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7.56%。三是开展终本案件合规率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清理专项评查活动。1月、2月,每天安排专人抽查中基层法院终本案件并进行通报,共计下发终本案件每日抽查通报44期。7月再次对终本案件进行全覆盖式的督查工作。同月,由厅级领导带队,抽调执行业务骨干,分七个小组,对全区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行全覆盖式的专项督查活动,及时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通过专项督查,切实提高全区法院终本案件合规率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实际到位率。
(五)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职业保障政策和制度。一是完成全区法院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广西法院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各级法院员额比例进行重新核定,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39%员额控制线并预留一定比例的要求,坚持员额配置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地区、法院倾斜,根据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等情况调整各市法院员额比例。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共遴选出员额法官398名。二是法官员额退出工作形成常态机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法官员额退出工作相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法官员额退出的情形及程序。全年办理了三批共324名员额法官退出员额。三是开展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区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均已完成,部分法院开展了员额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四是配合落实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制订出台《广西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全区法院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2017年的改革增资已落实到位,员额法官工资套改已全部完成。部分法院已落实了2018年绩效考核奖金基础性部分随工资逐月发放。五是加强法官履职保障。成立了广西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印发了《广西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则》,各级法院普遍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六)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培训,重点加强员额法官培训。一是组织完成全区法院千名干警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培训计划。年内超额完成国家法官学院调训任务,共选派近300名干警分别参加72期培训;为提升员额法官业务能力,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专门为广西举办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两期、刑事业务专题培训班一期、行政业务培训班一期,共培训近800名员额法官及骨干法官助理。二是围绕审判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增强业务培训针对性。截止10月底,共在广西法官学院举办业务培训班34期,集中培训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4066人。三是加强司法辅助人员培训。2018年,分别在6月与8月各举办一期法官助理培训班,共培训学员419人(第一期193人,第二期226人),培训效果良好,有力提升了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能力。四是完成2016—2018年全区基层法官全员轮训任务。2016年以来,广西高院采用分级分类培训的方式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工作,高院与中院两级法院一共举办各类基层法官轮训班108期,培训学员4314人次,参训率达到100.3%,实现了全区基层法官轮训全覆盖。轮训结束后,广西高院还采用网络在线考试的方式,对全区参训的基层员额法官进行了考核。本次轮训提升了基层法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顺应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力促进了我区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七)进一步关爱干警,认真落实健康体检、心理服务等制度,提高干警身心健康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出台《高院机关党组织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党员干警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通过经常性、多层次谈心谈话活动,及时疏导干警工作压力,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二是组建各类兴趣小组(太极拳、瑜伽、合唱、民族舞、书画、摄影、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等),组织干警积极开展常态化的文体活动,营造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培育法院干警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今年还组织115名干警参加了区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8个项目的比赛,取得了三人板鞋竞速第二名、象棋第三名的好成绩,自治区高级法院获评优秀组织奖。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福利政策。每年组织干警参加健康体检,落实政法干警抚恤优待各项政策,做好因公牺牲法官、司法警察“两金”的发放工作。
(八)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一是编制广西智慧法院建设规划方案。2月28日,经公开招标,自治区高级法院与中标人——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下属的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签订编制了《广西智慧法院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合同。目前,规划方案已基本定稿,经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审定后将印发全区法院执行。二是完成审判管理系统2015法标升级,实现随机分案和文书自动生成、案件信息智能回填功能。6月,实现以2015法标标准向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平台报送数据。9月,实现法官办案量的相对均衡和受案机会均等,有效解决了法官忙闲不均问题。完成刑事智能研判模块升级,支持案由从14个增至23个,通过案件关键案情要素提取,推送相似案例、量刑建议和法律依据等,并自动生成裁判文书,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完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上半年,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南宁中院等8家法院进行试点,并于6月底完成试点工作。8月,试点经验在全区法院推广,并全部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截止11月30日,已经有342350件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各项法院电子卷宗数据每日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平台。目前,全区法院已基本实现新收案件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四是推广使用全区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区法院推广应用“掌上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在安装安全移动终端的基础上,推广指尖上移动办公、移动办案和移动执行。同时完成了广西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研发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机关移动办公终端采购及配备等相关工作。五是完成执行无财产终本不合格案件拦截系统建设,协助执行局实现广西法院执行无财产终本案件数据合格率达到90%的目标。
(九)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办公设备和行装保障力度。一是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沟通协调,为广西法院系统争取到7个新审判大楼建设项目列入了“十三五”规划调整,分别是: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容县人民法院、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灵川县人民法院、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是积极向财政厅争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持。2018年全区法院获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3660万元,比2017年48773万元增加4887万元,同比增长10%。同时做好全区法院统筹诉讼费分配,重点用于支持中、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占分配总金额70%以上。三是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保障到位。2月和4月,全区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本级地方投资资金分别下达合计3746万元。四是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达2018年全区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计划后,督促信息化项目及早确定,高效衔接采购各个环节,及时落实法院装备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法院政法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共22个,已启动实施采购项目15个,占总项目数的68.2%。五是完善重大项目决策管理、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条款,建立专项经费定期检查制度。
(十)优化精简绩效考评指标,构建起导向鲜明、体系完整、方法科学、作用突出的绩效管理工作体系。一是修订并下发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机关绩效计划》《2018年度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方案》,突出落实好2018年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服务好“质效提升年”主题活动。二是指标体系再“瘦身”。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非核心业务指标,去除不适合量化考评的指标,修订后的2018年度中级法院绩效考评三级指标共48项,比2017年减少11项,工作重点更突出,指标考评可操作性更强。三是考评指标设定突出年度重点工作,继续向执行工作倾斜。在2018年度中级法院绩效考评总分1000分中,执行工作占300分,占比30%;全部48项三级指标中,执行工作设定了15项,亦占比30%。四是调整、优化加减分细则,共取消1个加分项目,增加3个加分项目;增加1个减分项,即上级部署的工作未完成或工作出现纰漏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分。以此推动一些未列入考评指标的工作,采取专项工作督查方式落实工作任务。对因干警违法违纪采取了减分值上不封顶的做法。评分标准和分值设置更合理,更利于检验下级法院的工作成效。
(十一)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一是配合乐业县委县政府,推进上岗村、百龙村整村脱贫摘帽工作。上岗村、百龙村“十一有一低于”指标均已达标,并通过自治区核验。二是对上岗村村民合作社经营的食用菌生产基地进行产业升级,新增种植6亩灵芝,10月收获灵芝450斤、孢子粉300斤,拟由广西寿菌园公司收购,预计收入2万元。达存村已建成10000亩猕猴桃种植产业园,按人均0.5亩的标准分包给同乐镇各村预脱贫户种植管理,实现了特色产业覆盖所有的2018年预脱贫户。三是六个定点帮扶村100%贫困户均已参加新农合,同时通过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扶贫保险报销、政府兜底保障和政府二次兜底保障,实现了贫困户家庭人口看病就医“六条保障”。四是达存村、刷巴村村部办公楼顺利竣工,戏台、篮球场等公共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五是六个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利用夜间和周末到各个自然屯召开了60多场群众大会,宣传帮扶政策等,拉近了工作队员与群众的距离,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六是高院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充分发挥法院业务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为当地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法律事务纠纷,并配合乐业县委政法委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9月,分别到乐业高中、乐业民族中学、乐业县公安局等单位举办法治讲座,7500多人参加听讲,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