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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工作绩效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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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10 14:15:07 打印 字号: | |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自治区高级法院团结带领全区法院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到自治区高级法院考察调研为动力,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1-11月,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7140件,审、执结457509件,同比分别增长11.18%11.94%。其中,自治区高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939件,审、执结7765件,同比分别增长21.18%15.89%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信访化解、家事改革等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会议推广。93个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国第五,呈现出案件受理数与办结数同步增长,审判执行质量效率、队伍素质、司法公信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全区法院有9个集体、20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韦建等一批先进典型,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广西高院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  

今年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把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摆在重要位置,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8732件,判处罪犯38908人,助推平安、法治广西建设,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感。

坚持重拳严打,依法打击暴恐、黑恶、毒品等重大犯罪活动。各级法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案件55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涉黑犯罪案件27件判处36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5959件判处13056人,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3名公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欺行霸市、村痞地霸、寻衅滋事等衍生治安犯罪活动。与检察、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依法高效审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我区扫黑除恶工作得到国家公安部通报表扬。开展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5416件6027人,其中,制毒500公斤以上的特大毒品案件3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及以上重刑914人。我区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打击毒品犯罪八大典型案例。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等犯罪案件13675件18298人,对黄日朝等罪行极其严重的刑事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

坚持除害治乱,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各级法院依法严惩各类金融犯罪199件,传销、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36件,其中一审宣判涉案金额超亿元的传销案2件。我区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打击电信诈骗十大典型案例。审结涉案金额420亿元的吴东骗取贷款、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廖泰祥等8人虚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实施诈骗案。审结涉案金额7.43亿的广西诚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走私贩私、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审结两起特大汽车走私案,涉案走私二手汽车974辆,案值2.31亿元。自治区高级法院在第五届中英司法圆桌会议上就打击跨国人口贩运的成效经验做交流发言。依法严惩群众深恶痛绝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农药化肥犯罪。依法打击“医闹”“校闹”,维护正常医疗、教育秩序。

坚持打虎拍蝇,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提供司法保障。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09件,包括原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文雄、原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综合业务司司长王然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一审宣判全国首例没收“红色通缉令人员”贪污违法所得申请案,依法没收犯罪嫌疑人位于上海的23套房产及收益上缴国库,让腐败分子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对外逃人员产生强大震慑。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截流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等扶贫领域“蝇贪”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出台意见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对金融犯罪、黑恶犯罪、职务犯罪坚持更加严格的审查程序和适用条件,坚决杜绝“以钱赎身”“提钱出狱”现象。

坚持严厉惩处环境污染,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依法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535件,其中广西首起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被告支付赔偿款、梧州市检察院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出台了《关于审理外省固体废物非法转入我区处置行为等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的方案》《关于审理跨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刑事案件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自治区打击跨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物厅际联席会议”通报的六起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积极投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严格落实与环保、国土等部门共同建立的环境保护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积极与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共同打击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区一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自治区高级法院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教育、挽救、感化原则,对判刑入监的未成年犯回访帮教100%,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连年下降。派出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推动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网吧、酒吧、小旅馆等开展综合整治,有效预防、打击虐童、欺凌、传销、网络“裸贷”“套路贷”等非法行为,共建平安校园。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5511件,标的金额1495.41亿元,保障我区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治区高级法院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审理金融、股权、期货、小额信贷、民间借贷等案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三去一降一补”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顺利推进。依法调解一起涉诉标的14亿元的纠纷案,促成当事人按约清偿银行贷款,维护金融资产安全。指导各级法院依法高效审结破产案件332件,盘活融通资产300多亿元。妥善处置柳州化工集团、正菱集团、睡宝床垫、阳鹿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案件,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司法重整有序推进。柳州中院妥善审理广西金利水泥有限公司重整案,为900多名债权人实现债权20亿元,补缴税款、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近亿元,一揽子化解近百起关联诉讼、执行案件。我区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破产重整典型案例”。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开放开发。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事海商案件408件,同比增长6.25%,服务 “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自治区高级法院完善与粤、湘、滇、黔等省接边法院、法庭司法协作机制,妥善审理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澜沧江至湄公河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商事案件832件,涉案金额17亿元,保障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45件,同比增长26.29%,办结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事务524件,促进两岸四地经贸文化交流。承办两期亚洲法官研修班,培训东盟、南亚8国法官38人,接待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等国法官到桂参访,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广西法治声音。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活力。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自治区高级法院积极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工作,审结再审案件91件。南宁市法院审理某文化传播公司控股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调解涉案标的34亿元的丽原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公司解散纠纷系列案,使企业重获生机。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1270件,制裁侵权违约,鼓励自主创新,服务质量强桂、商标品牌强桂战略。我区两起案件分别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推营造公正高效规范透明的服务环境

坚持对个人、企业权利与公共利益一体保护,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456件,同比上升5.59%,案外协调、和解化解964件,让发展更有保障、幸福更有质感。

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各级法院结合审判工作提出司法建议133条,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推法治、诚信政府建设。

加强“三农”案件审判工作。审结山林土地等“三大纠纷”案件3121件,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制裁各类坑农害农行为,全力维护农业农村和谐稳定。支持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纠纷调解协调力度,当事人和解或撤诉结案916件。

加强侵权损害司法救济。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1件,决定赔偿500多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国家赔偿案件质量评查,广西法院全部合格,优秀率81.43%,两起案件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作为五个先进单位之一,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我区一起案件入选“全国五大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四、举全区法院之力打“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年”,举全区法院之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役。自2016年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全区法院累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08703件,结案373408件,三年执结率91.05%,累计执行到位金额534.3亿元,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全面达标,今年9月中旬,广西作为全国第一批9个受检省区之一,顺利接受了第三方评估组的评估。

发挥优势凝聚合力。广西在实践中探索的党委领导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是符合广西实际的独特创造,也是广西对全国执行改革的重要贡献。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作出指示,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列入中心工作,凝聚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广泛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多次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亲赴各地督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强化监督加快推进。自治区政协通过联组讨论、界别协商等方式建言献策。各级党委、政府出台意见措施、拨付资金化解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191件,执结标的金额1.3亿元。

联合惩戒亮剑执行。依托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深化与44个执行联动单位的网络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77万例,限制高消费21.9万例,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和限制出境40.76万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216人,罚款2123万元,判决拒执罪300件375人,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源头治理集中执行。开展“执行存案歼灭战”“百日风暴”等专项活动和民生案件、金融债权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清理积案难案,加快新案办理,执结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损害、抚养赡养费等民生案件51380件,清理涉金融债权案件2980件,执行到位金额9.56亿元。涉军停偿执行案件全部执结。自治区高级法院与人保财险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建立“保全+救助”、执行悬赏、司法抚恤保险等机制,化解“执行不能”。全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6.37%,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95.4%,信访办结率97.56%。广西执行案访率保持全国最低省区市之一,执行信访化解率长期居全国法院前列。

提质增效阳光执行。全区法院建成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基本覆盖经济生活全领域和社会管理全部职能部门,联网金融机构超3800家,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不动产等1625项信息在线查询,对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并实现被执行人在区内全部地方银行存款网上查封、冻结、扣划,执行工作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司法网络拍卖率长期保持全国第一,大幅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为当事人节约佣金,《人民日报》专文推介,并被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

强化管理规范执行。坚决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执行进展情况实时查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对执行案件全程节点网上实时监控、“一键式”督办,对问题案件“一案双查”、诫勉约谈,筑牢“数据、制度铁笼”,打造执行“铁军”。开通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系统,执行案款网上管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实现发放案款“零投诉”。

五、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保障民生维护民权,努力增进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审结人身损害、教育医疗、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消费权益等案件103464件。与自治区人社厅联合下发实施意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82件,涉案标的3109亿元。成功调解企业拖欠蔗农蔗款系列案件,为7802户蔗农追回蔗款1.86亿元。顺应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和群众消费新需求,依法审理网络约车、网络购物、共享单车等新类型案件。公开审理因学生辍学引发的“官告民”诉讼案件,支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审结家事案件45163件,调撤结案26141件,调撤率57.88%。妥善审理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维权案件。依法做好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夫妻一方被负债”案件妥善解决。

完善司法便民机制。推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预约立案,努力让当事人立案“最多跑一次”,当场登记立案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推广双语审判、巡回审判、判后回访,根据地方实际和当事人需求,开设边贸法庭、圩日法庭、夜间法庭,在乡镇村屯设立法官工作站、驻村工作室、调解室,与基层便民服务、综治网络衔接,发挥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完善基层治理。

妥善化解群众诉求。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区基本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任务,打造诉前调解、诉讼服务、信访接待一站式平台,构建完善多方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快好省化解矛盾。坚持依法办案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推行领导包案下访、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化解涉诉信访5511人次,向1655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776万元,救助人数居全国前五,进邕赴京涉诉访发生率保持低位运行。玉林市法院探索“人民调解员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站”模式,调结案件1382件,调解率82.2%。自治区高级法院作为八个先进单位之一在全区信访法治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努力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权益。完善员额法官遴选、动态管理,326名法官退出员额,补充遴选员额法官398名,全区员额法官增至4410名,法官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法责任制,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落实各类人员权力责任清单,把“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自治区高级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为“全国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制定相关证据指引。与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常见罪名证据收集指引、死刑政策适用等规范性文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我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死刑案件核准率始终保持全国前列。

提升司法能力,满足群众需求。深挖审判潜力,推进繁简分流,全区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37076件,其中繁简分流结案167339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70.58%,速裁结案135908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7.33%,调解结案64173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27.07%,民商事简易案件平均审限缩短至44天。指定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南宁、柳州行政诉讼案件,有效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

推进司法民主,回应群众关切。完善人民陪审员遴选、参审、保障机制,让更多普通群众加入陪审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基层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让司法走近人民,让人民监督司法。创造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广西经验”,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全区法院建立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联动化解家事纠纷新机制,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23个、庇护中心45个、探视中心21个。建立健全法律心理双干预、家事调查员、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筑起“安全隔离墙”。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上肯定了广西南宁市设立探视中心庇护中心保护家暴受害人等做法。广西法院连续两年在全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七、坚持与时俱进,筑牢法院发展根基

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努力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新时代法治进步与公平正义。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区法院建成智慧审判、执行指挥、司法公开、诉讼服务信息化系统平台,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司法活动纳入实时监管,全程留痕,以“智审”促精审、强服务、助公开,执法办案更高效,诉讼服务更优质,信息公开更充分,审判监督更有力,群众应诉更便捷。1-11月全区法院新收案件已制作电子卷宗342350份。目前,全区法院已基本实现新收案件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基层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信息技术、法治文化、便民设施一体化建设,努力把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展示公平正义、传播法治精神的窗口。全区34个新建法庭挂牌办案,“两庭”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多地法院统一配备多功能综合执法车,广大法官走村入寨,把法庭搬到社区村屯、田间地头,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头。

八、坚持党建引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按照“五个过硬”“增强八种本领”要求,努力提升公平正义含金量。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事项、重大改革、重大敏感案件、重要司法政策,第一时间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牢“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思想基础。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发挥“头雁效应”,抓住“关键少数”,提出“六个带头”,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的监督检查,确保队伍忠诚可靠。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进“支部建在庭上”全覆盖,以支部为单位建设“党员政治生活活动室”,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宪法实施宣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理念,大力弘扬“尚德明理、奉法致公”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持之以恒严作风。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压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主动服务脱贫攻坚。自治区高级法院定点帮扶乐业县上岗村、百龙村如期脱贫摘帽。全面整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以司法作风新气象取信于民。

标本兼治抓廉洁。加强干部选任和经常性管理监督,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发挥先进模范、身边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干警公正廉洁司法。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自治区高级法院约谈提醒107人次,函询8人,全区法院立案查处违法违纪干警63人。

立足实践提能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43项裁判指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发挥指挥棒、检验尺、公平秤作用,防止权力任性。持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和教育培训,完成全区基层法官全员轮训,开展第二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个优秀庭审”、“百名岗位能手评选”,激励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联合自治区民宗委共同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举办第四期“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

来源: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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