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7日,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参加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民盟组、台联侨联对外友好组联组讨论,10位委员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议题积极发言。黄海龙认真倾听,不时与委员们讨论、交流。
黄海龙表示,从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蓝天立所作的政协十二届自治区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可见,一年来,自治区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言献策、出谋划策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政协人才精英汇聚,在我区乃至我国政治社会中作用越来越重要。
黄海龙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治理工作已经步入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强调“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这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实行综合治理,同时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发展。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其生命力就在于基层治理创新。我们要学习借鉴、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依靠群众,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同时,要加强法治保障,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